一、檩条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檩条截面制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2)、简支檩条的接头应设在桁架上,并应保证支承面的长度;
3)、弓曲的檩条应将弓背朝上;
4)、檩条在桁架上应用檩托支承,每个檩托至少用两个钉固定,檩托高度不得小于檩条高度的2燉3。不应在桁架上刻槽承托。
5)、椽条应平直铺钉不得歪斜,其接头应设在檩条上,并错开布置。椽条在每根檩条上均应用钉固定,在屋脊处应用螺栓或钉相 互牢固连接。
6)、屋面板可用平缝、高低缝或斜缝拼接,木板宽度不宜大于15厘米。屋面板的接头应分段错开,每段的长度不应大于1.5米。 屋面板应在屋脊两侧对称铺钉,逐段封闭。
七、封檐、封山板应平直光洁、采用燕尾榫或龙凤榫镶接,不得平接。封檐板下边沿应较檐口平顶低25毫米,防止雨水浸湿平顶。
二、支撑和锚固
1)、应在安装屋架的同时安装支撑;如设计中不设支撑,则应同时安装脊檩及主要位置的檩条。当受条件限制不能同时安装时, 应安设可靠的临时支撑,以防桁架侧倾。
2)、支撑杆件与桁架应用螺栓连接,不得采用钉连接或抵承连接。螺栓直径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房屋的跨度及其整体刚度,在 12~16毫米的范围内选用。安装圆钢斜杆的上弦横向支撑时,应拧紧其调整长度的装置,使圆钢斜杆张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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