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海川棉纺织品有限公司
2019年生产科安全目标责任书
根据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责任死亡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总经理与生产科科长签订二零一九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职责:
1、生产科科长是公司生产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公司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保证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标准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公司生产与安全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2、拟订、修订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订公司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拟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做好车间班组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对班组长和操作工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的考核,并实施奖惩办法。
4、组织公司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公司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5、组织或参加公司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6、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公司和车间及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二、目标
1、火灾、爆炸、重大泄漏事故为零。
2、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3、公司各设备与装置完好率96%。
4、职工培训率100%。
5、产品合格率98%。
三、奖惩办法
1、年内公司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按奖惩制度进行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公司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本公司未发生安全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一般隐患整改及时;可评为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3、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6、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为一年,即: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 期:
总经理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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