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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干事工作考核办法

来源:伴沃教育
教学干事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教学干事是教务处、督导室、教学部、教研室和任课教师等各个教学管理环节之间的重要联系人,是教务处等各职能部门落实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力保证。通过考核,提高他们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水平、工作效率,使教学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工作效率。

二、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公正、公开、客观性原则;坚持重效果,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三、组织领导

教学干事工作量化考核在学校教学工作考核小组的领导下,由考核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

四、考核对象 教学干事。 五、考核方法

由督导室主任、教务处、教学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对教学干事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时效性、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打分,考核的得分为所有考评人员评分的平均值。考核用表及评分标准见附表。

六、考核内容

主要为教学干事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时效性、工作质量和相关工作成绩。提交个人总结。

七、考核结果

(一)每学期根据量化考核结果排出名次,以作为对教学干事工作的评价依据。

(二)每学年综合平均两学期的教学干事成绩排出学年名次,据此按总数25%的比例评选优秀教学干事.颁发“优秀教学工作者”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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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教学干事工作考核表

( —— 学年第 学期)

部门: 姓名:

考核项目 及分值 工作态度(20分) 评价标准 1.有工作热情,工作责任心强,积极主动思考问题,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吃苦耐劳,对工作任务不推诿、不延误;有团结协作精神和服从意识。 2.遵守工作规程、组织原则;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不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有特殊情况者,要能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 3。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上报各种材料且符合要求;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检查等活动。 4.熟悉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各专业的教育教学规律和培养计划,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10分)。 5.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对教学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工作质量(40分) 主管领导或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10分)。 6。在主管领导的安排下与教务处、督导室、各教学部、教研室互相配合,做好本部门的教学管理工作(10分)。 7.无教学责任事故发生,意外事故发生后能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并积极处理,未造成不良影响(10分)。 相关工作成绩(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8.积极研究教学管理工作,每学期较上一学期开展工作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分别加2—4分. 9.出色完成上级部门和主管部门安排的岗位职责之外的工作任务,酌情加1-2分。 10。有上述加分条款之外的其它突出工作成就,酌情加1-2分。 合 计 得分 工作纪律(20分) 工作时效性(2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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