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混凝土验收规程
WD—JS—03
1、 为严格控制预拌混凝土成品质量,确保混凝土浇筑施工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所生产的预拌混凝土成品的验收。
3、 本规程制定的主要依据为《预拌混凝土生产和施工规程》DBJ/T220—2001。
4、 一般规定
4.1预拌混凝土检验是指对坍落度、强度、凝结时间、含气量等性能指标的检验,以判定混凝土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2预拌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分出厂检验和现场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地点在混凝土搅拌厂,现场检验的取样地点在施工现场。检验混凝土坍落度、强度及其他要求检验的项目。
4.3公司设专人负责对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养护、保管以及试件的试压。
4.4公司制作的试件抗压强度作为评定预拌混凝土质量的依据;现场制作试件的抗压强度作为评定工程质量和交工资料的依据。试件制作及养护方法应符合《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81—2002)的规定。
5、 取样与组批
5.1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应在搅拌厂取样。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应在现场见证取样。执行《普
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J80)规定。
5.2每个混凝土试样应随机从一运输车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3/4之间采取。
5.3试样量应满足该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少于0.02 m³。
5.4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验,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 m³的同配比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同配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m³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5.5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试样,其取样频率和组批按以下规定进行:
5.5.1每100 m³同配比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同配比混凝土不足100 m³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5.5.2有其他要求的其试样的取样与组批按有关规定执行。
6、 混凝土质量检测及强度合格评定。
6.1混凝土坍落度值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其允许偏差应符合坍落度允许偏差规定:
设计要求的坍落度(㎜) 允许偏差(㎜)
≤40 ±10
50—90 ±20 ≥100 ±30
混凝土坍落度测定执行《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J80)
6.2普通混凝土强度试验至少留置一组(3个立方体)试件,进行标准养护,用于检验28d强度。试件的抗压强度测定执行《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J81)
6.3混凝土的抗渗性能检验执行《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J82)
6.4根据需要可检验混凝土拌合物的含气量、氯化物总含量、抗冻性能等指标,检验步骤执行有关标准规定,其结果应符合合同规定。
6.5预拌混凝土强度合格评定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107)规定。
6.6预拌高强混凝土抗压强度采用100㎜立方体试件。其抗压强度应乘以折算系数K值,以调整为边长150㎜标准试件抗压强度。
折算系数K值:
fcu,10(N/㎜²) K fcu,10(N/㎜²) K ≤55 0.95 76~85 0.92 56~65 0.94 86~95 0.91 66~75 0.93 ≥96 0.90
6.7公司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及合格证,执行《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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