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和改善民生 提升人民“幸福指数”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科学理财实现富民强市巡礼(组图
2012-03-14 12:20:05 来源: 内蒙古日报(呼和浩特 有0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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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琢 吕 锋
鄂尔多斯市委书记云光中(右一)在鄂托克前旗调研城乡统筹工作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包生荣(前排右一深入基层调研
鄂尔多斯市市长廉素(中在东胜区调研稳定物价工作
进社区送文化下基层
鄂尔多斯市一中北门
鄂尔多斯市一中体育馆
“要不是政府帮助,我这个双下岗低收入家庭哪能住得起这么敞亮的楼房。买这套房子每平方米只花了1000多元,房子的各种配套费都不用自己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腾席热镇民生小区住户郝建国和笔者交谈时,言语中充满感激。
民生小区是伊金霍洛旗专为解决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低收入家庭、矿区塌陷区移民、生态移民、整村推进的农牧民住房问题而建设的安居工程。这只是鄂尔多斯市8个旗区民生投
入的一个缩影。
这几年,鄂尔多斯市在社会物质财富迅速增长之时,更加注重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提升。“十一五”期间,地方财政用于民生支出511亿元,占总支出的55.8%。建设了一大批公共基础设施,新建、改扩建中小学近400所。如今,在广大的农村牧区、城镇,最好的建筑在学校、最好的环境在校园。再如,为全市50个乡镇每个乡镇投入100万元整修卫生院,如今,50所焕然一新的乡镇中心卫生院都已投入使用。此外,开展棚户区和农村牧区危旧房改造,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682万平方米。建成18个精品移民小区,为转移农牧民提供一份工作、一份社保、一份补贴、一套住房,转移农村牧区人口20万人。
与此同时,当地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事业得到长足发展,扎扎实实地解决了老百姓业有所就、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贫有所济、学有所教、劳有所得、住有所居的问题。
“我们始终把富民优先作为科学发展的鲜明导向。”鄂尔多斯市委书记云光中说。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政府的工作才有意义;把钱用在民生上,财政的工作才能见实效;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发展之要,和谐之本。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倾注真情实感,汇集各方力量,投入“真金白银”,优先落实惠民政策,积极实施民生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从而使鄂尔多斯市部分民生保障标准进入了全国地级市前列。
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鄂尔多斯市财政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市”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和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本着“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的理财思路,广织“民生网”,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发展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到了发展为人民、发展靠百姓、发展惠群众,扎实推动了各项民生工程的顺利完成,切实为人民群众谋求福祉。
创新理财思路
全力保障民生事业
“十一五”期间鄂尔多斯市一般预算支出累计完成916亿元,年均增长37.9%,其中,用于三农三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体育与传媒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支出达511亿元,年均增长50.4%,高于一般预算支出增幅13个百分点,占同期一般预算支出的55.8%。“十一五”期间民生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和民生支出增速两项指标均高于全国和全自治区的水平,即比全国“十一五”期间民生支出占全部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43.37%高12.43个百分点,比全自治区“十一五”期间民生支出占全部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54.46%高1.34个百分点;比全国“十一五”期间民生支出的年均增速30.66%高19.74个百分点,比全自治区“十一五”期间民生支出的年均增速33.76%高16.64个百分点。
2011年,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把改善民生作为财政资金安排的重点,努力构建财政惠民补贴长效机制,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当年,全市投入民生事业支出250.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比重为56%,增长40.7%。全市用于就业支出1.7亿元,增长51.2%。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力度,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新增城镇就业3.5万人。提高民生保障标准。全市用于社会保障支出38.1亿元,增长29.1%。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各提高20元,分别达到420元和300元。城镇居民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提高100元。孤儿集中供养标准和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0元,各达到1200元和800元。为稳控物价总水平提供资金保障。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投入1.3亿元,对120家平价便民店、60家放心粮油店予以补贴。投入3304万元对11.3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牧区五保人员、学生等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全市投入1.4亿元,建成11个标准化菜市场和20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全市用于保障性住房支出15.2亿元,增长139.6%。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65078套,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的147%。同时及时足额兑现了各类惠民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为了有效缓解地方财政支出压力,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认真研究税收政策,想方设法增加一般预算收入,切实增强了地方财政实力。主要采取扩大煤矿开采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将煤矿采空区的实际占地面积作为计税依据,新增一般预算收入11亿元;加大煤矿交易税征管力度,新增营业税和所得税收入25亿元;协调争取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驻鄂尔多斯市金融机构税收属地征收政策,新增各项税收4亿元;通过协调将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煤炭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全部留归鄂尔多斯市,当年新增可用财力8亿元;将煤炭非税收入与财政预算内资金捆绑使用,安排社会事业发展专项10亿元,有效缓解地方财政支出压力,通过这些强有力的措施,使鄂尔多斯市一般预算收入达到346.2亿元,相当于2009年财政总收入的95%,同比增长44.8%。旗区财政实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东胜区、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在自治区101个旗(县、区)财政收入排名中继续名列前三名。
2012年鄂尔多斯市财政总收入任务确定为1000亿元,增长25%。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50亿元,增长30%。与财政收入相适应,全市财政总支出安排为540亿元,同比增长21%。
民生始终是绕不开的主题,而经济实力是改善民生的现实基础,没有强大的财力支撑,落实民生政策只能是“纸上谈兵”,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民生工作无小事,2012年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就业、稳控物价、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住房保障、统筹城乡、扶贫开发、社会管理等12个方面54件惠民实事。惠民工程不论是民生保障标准和范围,还是所需财政资金投入创历史新高。为了有效实施惠民实事,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在安排2012年部门预算时,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支出,同时大力压缩“三公”等一般性支出增长,预算实行“零增长”,将有限的财力重点用于民生支出。
优化支出结构
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为了使财政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1号文件精神,将“三农三牧”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筹措财政资金,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2011年,全市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60.8亿元,增长55.7%,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16.9个百分点。投入现代农牧业生产建设资金8亿元,有力推进了鄂尔多斯市现代种养殖业集约化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农牧业的科技推广、节水灌溉和农机化作业水平。投入农牧民转移及城乡统筹补助资金12亿元,当年转移农牧民10558人,加快了鄂托克前旗城乡统筹实验区及20个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进度。投入水利建设资金8.8亿元,在有效解决城市和工业用水的同时加强了农田水利建设,当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3.6万亩,解决了9.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投入生态建设资金3.3亿元,积极推进了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使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3.4%、植被覆盖度超70%。投入草原生态保护奖补及扶贫资金1亿元,解决了1.3万人脱贫问题。
与此同时,鄂尔多斯市用于教育支出49.4亿元,增长12.5%。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下达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1.3亿元,受益学生达16万人。投入校安工程建设资金2.5亿元,新建幼儿园69所、中小学41所。投入建设资金2.7亿元,保证了市党校、市蒙古族学校工程建设
进度;全市用于医疗卫生支出25.4亿元,增长54.7%。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鄂尔多斯市财政补助水平提高至每人每年50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每人每年补助500元。启动实施“数字卫生”工程建设;全市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8亿元,增长6.6%。为成功举办世界超级跑车锦标赛、亚洲曲棍球冠军杯赛等大型赛事活动提供资金保障。下达补贴资金1000万元,新建110个嘎查村文化站(室)。全市用于计生事业支出2亿元,主要实施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项目。投入资金3.6亿元,为全面推进“四城联创”工作提供资金保障。投入8亿元资金,继续增加鄂尔多斯飞行航线,机场改扩建工程主体完工。投入沿黄一级公路建设资金6.9亿元,保证了工程建设进度。下达专项资金1亿元,对45个苏木乡镇办公生活设施予以改善。
2012年是鄂尔多斯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一年。纵观全市经济发展形势依然复杂,机遇与挑战并存。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富民强市”的战略部署,积极创新理财思路、不断提升地方财政实力;努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着力加强财政绩效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紧紧抓住国务院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利时机,研究完善煤炭收费政策、中央企业驻鄂尔多斯市分支机构变更独立法人政策,实现税收属地征管制度;对照中央扶持的项目和补助政策,配合项目主管部门,积极协调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减轻地方财政支出压力;认真研究测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和房产税改革对鄂尔多斯市财政收入的影响,积极做好经济结构调整的前期准备工作;继续完善煤矿城镇土地使用税和煤矿交易税征收政策,切实做到应征尽征、足额征收;建立部门结余资金与部门预算编制挂钩的管理办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研究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政策,争取将煤炭资源价款收入留归地方支配;继续加大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等地方税种征缴力度,做大一般预算收入总量;全面推进非税收缴改革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将非税收入作为地方可用财力进行统筹安排和使用。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的再分配职能,积极筹措资金,把改善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办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2个方面惠民工程,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标准,让人民群众从经济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优先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教育教学条件,年内力争新建及改扩建幼儿园42所、中小学59所。确保市蒙古族学校新校区、内大鄂尔多斯学院二期如期完工,启动鄂尔多斯大学城建设工程;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市新建博物馆8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50个、嘎查村文化室200个。实现公益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免费开放。为办好第二届国际那达慕大会、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各类文体活动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市体育中心“一场两馆”按期建设。支持创建国家健康城市工程。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职能,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财政补贴力度,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确保鄂尔多斯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建成使用,开工建设市第二医院、中医院、心脑血管医院,争取年内每个重点镇建成一所中心医院。
强化财政监管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在狠抓增收节支工作的同时,切实转变“重分配、轻监管”的传统思想,将财政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建立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将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加大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力度,实现“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的目标;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工作。针对财政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财政部门将要深入基层和项目地区,掌握第一手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事实依据;配合纪检、审计部门,加大对各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加快推进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建设,逐步整合财政业务系统,实现财政内部、财政与预算单位之间的业务通畅,使信息系统在支撑资金监控和决策支持上发挥更大作用;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认真做好清理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试点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及早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各项目标的关键之年,鄂尔多斯市财政局的全体人员将凝心聚力,克服困难,坚定信心,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继续谱写财政事业科学发展新篇章,为实现富民强市建设美好和谐的鄂尔多斯再铸辉煌。
(本文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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