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 乙方: 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
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聘请平面摄影师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范围:
1、乙方为甲方聘请平面摄影师,并以专人陪同摄影。 2、最后摄影合格片为120正片XX张。
3、摄影师跟随影视摄影组,工作时间为XX天,¥XXXXX元/天。
二、总金额:人民币XXXXXX元整(¥XXXXX元) 三、付款方式:
工作完成后,甲方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四、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对作品的角度,所需镜头等审定,甲方负责终稿审定。 2、甲方不负责提供乙方拍摄过程中所需物料。
3、乙方在拍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第三者权益等违法行为。
4、照片拍摄完成后,版权及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照片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使用。
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的,提交法律机构处理。
6、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其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章:
时间: 时间:
代表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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