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
郭秀珍
(中共运城市委党校,山西运城044000)
中图分类号:F3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972X(2007)02-0080-0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也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贯穿于十一五 发展的全过程,而且要伴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始终。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如果找准着力点,就会对新农村建设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当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正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最佳着力点。
一、当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性
基础设施是经济发展的先导性要素,是支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物质基础,农村基础设施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关键措施,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的物质保证。当前,与农村发展直接相关的项目主要是指节水灌溉、人畜饮水、农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牧区草场围栏等六小 工程。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这20字目标,应该以建设和改善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作为着手点。
长期以来,我国在农村实行了有别于城市的农民自给自足型的供给制度,农民生产生活所需的公共产品是由农民自己解决的,导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远远不能满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需要,从而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第一,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严重。突出表现在:一是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滞后,现有的农田水利工程相当一部分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老化失修严重,设施不配套,效益衰减。目前,全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约占耕地面积的46%,机电排灌面积不足30%,农业灌溉用水平均利用系数只有045。二是耕地数量逐年减少、质量下降。全国耕地面积已由1996年的1951亿亩减少到2004年的1837亿亩,8年间净减少114亿亩,且减少的大多是良田。农户经营规模小,地块碎,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水土流失和
收稿日期:2006-11-15
作者简介:郭秀珍(1968!),女,山西新绛人,中共运城市委党校讲师。
荒漠化严重,中低产田面积占全国耕地面积的70%以上。三是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水平不高。农业科技研发和创新能力不强,技术集成度不足,成果转化率低,科技进步对农业的贡献率只有48%,大大低于发达国家70%~80%的平均水平。四是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不强。近5年平均,全国粮食作物遭受自然灾害面积、成灾面积和绝收面积分别占粮食播种面积的39%、23%和6%,年均造成粮食损失250亿公斤。
第二,与农民生活直接相关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人居环境差。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建设乱。全国仅249%的村庄有建设规划,且简单套用城市规划方法;一些农民随意沿公路建房。不少地方农村居民点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建新屋不拆旧宅,有新房无新村,有的形成空心村 ,造成用地浪费。二是浪费大。农民有钱后首先是建房,财产大多积累在住房上。近年来农民拆旧建新频繁,经济发展快的地方,农民已建了三四轮房,年拆除量占到了年竣工总量的27%。三是饮水难。北方地区不少村庄水源性缺水严重,东部地区部分农村水质性缺水。仅有14%的村庄有自来水厂或者供水设施,有36亿农村人口喝不上符合标准的饮用水。四是环境差。现在一些地方的农民房子盖得很漂亮,但水、电、路、排污等公共设施却很差,屋内现代化、屋外烂泥巴 。
农村基础设施的滞后,抑制了农村地区对现代耐用消费品的需求,既不利于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全面提高,也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大力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可以获得多方面的收益。一方面,因为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都以使用农村廉价劳动力为主,所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在农村地区创造出许多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而且,可诱发农村居民对家用电器、汽车及进城旅游购物等的消费欲望,有利于提高农村的生活质量,让农民充分享受现代文明,促进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改变,缩小城乡差距。另一方面,有利于创造新的社会需求,消化已经和即
80经济问题
将出现的水泥、钢材等产业的过剩生产能力。比如,现在水泥生产能力很大,我国水泥的产量占世界50%,但生产能力还有30%~40%没有发挥出来,可以考虑采取由政府采购的办法招标采购水泥,用低价买来发给农民,既可改善农村交通条件,又缓解了水泥行业的压力。从长远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可成为我国今后很长时期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做好的工作(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指导作用。规划既要立足当前,从实际出发,又要着眼长远,体现前瞻性;既要做到尽力而为,又要坚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当地财力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既要突出建设重点,又要始终注意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同时,应加强规划的科学性,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和约束力,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各地在制定村庄规划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新农村建设在不同地区起点有高低,进程有快慢,特色也不同,而且,农村基础设施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内涵和要求。
在高度发达的城市近郊,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应按照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着力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大村容整治力度、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下功夫。
对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业的农村,农村经济发展自身积累能力比较低。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要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放到重要位置,同时协调推进其他各项建设,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新农村建设路子。
在农业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应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农民素质、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等方面,确保农民群众实实在在得实惠。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整合资源,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关键要解决投入问题。基础设施属于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范畴,具有较大的外部效应,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负有重要职责。尽管近年来财政支农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已经涉及到了农村公共产品的各个领域,但农村公共产品总量不足、结构失衡、渠道分散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农村落后于城市的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改观。
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要结合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在明确财政支农力度和投资方向的同时,针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中存在的资金分散、衔接不够、效率不高等问题,按照规划先行、加强衔接,统筹安排、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务求实效,突出重点、先易后难 的整合思路,相关部门应探索
2007年第2期
做好新农村建设各项投资协调整合的工作,以逐步形成按规划统筹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的投资管理新格局,努力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新农村建设真正取得成效。
虽然公共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是国家的大政方针,在实践中也确实得到了贯彻执行,但是也要看到,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政府不可能包揽一切,只能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在重点项目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积极探索多种筹资方式,形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才能取得最大的成效。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政府可以通过直接补助资金、补助原材料或以奖代补 等方式,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公共设施建设投工投劳。鼓励农民投资投劳有利于项目的监督、施工质量的保证和民主管理 目标的实现。
各级政府应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组织工商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帮扶农村,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建立以工补农 的政策机制,吸引更多的企业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之中。
(三)创新体制,加快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在以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重建轻管 ,已建公共设施由于管护责任不落实,缺乏后续投入和维护管理,老化失修严重,难以长期发挥效益。因此,要把建、管并重作为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原则。要做到这一点,除了要逐步把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以外,更重要的是,按照谁投资、谁拥有,谁受益、谁负责 的原则,加快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在责、权、利相统一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的长效机制。
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要从实际出发,形式可以多样。针对不同类型的农村基础设施,可以采取不同的改革模式:一是对于一些单个农户受益的项目,如农村沼气、基本农田、小型水利等项目,可实行自建、自有、自用、自管 模式,明确国家补助投资标准,项目建设所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农户个人所有。二是对一些受益人口相对分散,产权难以分割或难以全部转移的工程,如供水工程、农村水电、节水灌溉等,在尽可能明晰工程所有权的前提下,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或组建使用者协会等方式,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将经营权与工程管护责任相统一,即谁经营、谁管护 ;也可以将部分所有权移交给受益农户,同时与农户签订协议,明确由农户负责工程的保养、管护工作,并保证工程的完整性和使用方向。三是对于一些具有一定收益、适合经营的基础设施,如人口集中地区的农村供电、统一供水等,可通过公开拍卖,转让工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由购买者自主经营管理,并由其负责工程的管护,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督。
(责任编辑:杨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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