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
一、申请校外住宿(走读)学生基本情况:
学生姓名 所在班级 原家庭地址 联系人 校外住 宿原因 家长意见: 班主任意见: 分院意见: 学生处意见: 性 别 所在分院 与本人关系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学号 联系方式 住宅电话 联系号码 二、注意事项:
1、每学年办理校外住宿登记手续是学院加强安全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走读生原则必须是嘉兴市区的学生,必须住在自己家里或直系亲属家里。
3、凡要求走读的学生,除填写本表外,还必须请家长来校签订《学生校外住宿承诺书》。 4、学生要遵守除早锻炼、晚自修以外的考勤和校纪校规。
5、学生要遵守学校与家长(联系人)、学生商定的回家、到校时间,不能在外逗留、游玩等。
6、因故不能按时到校的,家长(联系人)或学生必须及时告知分院或班主任。学校有事使学生不能按时回家的,班主任、学生本人也要及时告知家长。
7、风、雨雪天气回家、到校,学生应注意安全,晚上自己要求参加晚自修的学生,家长(联系人)负责其路途安全。
8、学生骑车行路要遵守《交通法》,学生和家长(联系人)要保证其安全。
9、作息时间:
(夏令时间) (冬令时间) 上午7:40-11:30 7:40-11:30 下午13:50-17:30 13:20-17:00 晚上19:00-21:30 18:30-21:00 10、老生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放假前申请下学年走读;新生在报到后一个月内办理走读申请。逾期或中途则不予办理。
注:签字完毕,本表由走读生上交所在分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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