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l浙经智库I z 鞲。Z辅HE 州 ∞№ ・智库新锐・ 日 陈列强 不 与浙江近邻的日本,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工业化道路 后新的《下水道法》,规定了公共下水道、路面渗水、流域下 中也曾经面临着水质污染的发展瓶颈,政府在1967年的 水等设计和管理标准以完善下水道设施的建设。随后改 《国家水资源综合规划》中对治理污水提出了明确的部署 革原有管理模式,将城市下水道设施统一改由“下水道局” 和要求,成功解决了水质污染问题。日本的经验与做法: ——以企业方式负责运作,提高了建设效率。1969年再次颁布 河道清理与净水引流。对已经被污染的河流采 《东京都下水道条例》,明确规定了接入下水道的排水管道 规格,即坡度要大于1%、排水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等,保 治污科技研发与应用。为解决城市大量污水问 取三个步骤治理:首先清理河床的污泥和垃圾,并将污染 源隔离河道,避免重复治理;第二是从干净的河流中调清 证了下水道建设的质量。水注入被污染的河流,以稀释污染:最后在河道边种上芦 ——苇、灌木等植物,吸收水中有机污染物,起到自然洁净的作 题,在7O年代初日本就开始运用国际先进的标准活性污 用。 ——泥法技术进行治污,并在运用过程中进行衍生改良,到 公开治污标准和监测数据。中央政府在《水污染 1988年底日本已有736座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其中标准 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厂约占74%。随后根据需要研发出 防治法》中确定了24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和16类对生 活环境有害物质排放的全国统一标准,地方政府对属地河 流、湖泊一般污染物也制定了环境质量标准。同时政府在 全国大中城市的600余个观测点建立了自动水质监测站, 厌氧水解法、生物膜法、生物氧化法等多种处理技术,为成 功治污创造了有利条件。 浙江无论是气候环境还是经济发展历程都与日本有 提供参照。 树立源头保护的治水思维。近年来浙江多次出现“五 水”危机与过去长期重水量供给、轻水质管理、粗放用水有 时期较早调整治水思路,树立源头保护的思维,使治水工 作富有成效。浙江也需加紧全面树立源头保护的思维,尽 着力促进公共水域水质和工业企业水质第三方监测系统 相似之处,作为成功治污范本,日本的先行经验可为浙江 建设,定期公布每一个监测点的水质状况,接受社会监督。 设立岗位责任人制度。为把无人愿管的公共水 域水质达标责任具体落实到人,行政系统会指令县长为第 根本原因在于治水思路的滞后。日本在工业化 责任人负责治理公共水域污染,并在业绩考核中赋予较 很大关系,责任人,拥有行使治理企业污水的绝对权力,并定期向 高权重。在工业企业特别设置环境工程师岗位为治污第 政府汇报该企业的污染排放量,政府对于不能达标的企业 快扭转污染的局面。予以坚决关停。 ——成功治污离不开工程和非工程相结合的治理手段,离 不开政府、企业、个人三者共同努力。日本治水事业从单 提高治污专项补贴。当社区或企业购置污水处 理设施经运营达标后,政府对其购置费用发放专项补贴, 补贴金额所占购置费用由原先的40%提高至70%以上,并 且从低收取市政污水处理费,显著提升了社区和企业主动 的早期工程手段演变到工程、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并 用,从中央地方政府的规划支持到到企业和个人的积极参 与,治水事业俨然已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与使命,工程 和非工程方法的结合以及政府、企业、个人三者的努力成 为成功治水强大动力。 加强与日本在治水方面的交流合作。日本有长期的 治污的积极性。 ——推广中水回用设施。日本从70年代起通过减免 税金、提供低息融资和补助金等手段开始在城市工业园 区、住宅区等地集中建设中水回用设施,目的是把下水道 治水经历和先进的治水经验,治水人才较为丰富。既然浙 正在走日本走过的路,就更应该 的水加以净化分离得到中水,用于道路浇洒、城市消防、灌 江与日本情况较为接近,溉绿地等,年均处理污水约24亿立方米的中水回用设施, 对日本治水经验进行引进、消化、吸收甚至创新,应鼓励相 关部门与日本开展交流合作、引进人才、进口仪器设备,实 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 重视下水道的建设管理。1958年曰本制定了战 现治水事业的较快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