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队赞助协议书甲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队乙方:洛施花舍旗下代理商;为了支持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队主办活动的圆满成功,甲乙双方本着相互支持、互利互助的共同目标,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在国家法律法规、校法校规的范围内建立合作关系,具体事项如下:(一)赞助项目说明1、项目:2015年广州中医药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队秋季招新2、赞助内容:活动期间的物资提供;3、活动时间:主要在9月13日至9月15日(二)物资赞助用及回报1、独家赞助:扇子800个,纸杯300个以及一定的花茶2、回报:(1)帮助洛施花舍旗下代理商发放传单,以及发放小礼品,以达到宣传效果(传单、小礼品均由洛施花舍旗下代理商提供)。(三)项目合作进度1、甲方:(1)甲方作为活动主办单位,整个系列活动由甲方自行策划、筹备及组织开展,甲方保证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包括活动主体和其相关的宣传工作)并在活动过程中与乙方保持沟通;(2)乙方作为系列活动的赞助单位,协助本次活动的完成,支持和鼓励高校学生组织的发展;(3)甲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执行本次活动,若活动内容有任何更改,需及时通知乙方商量实施;(4)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乙方提供的活动经费、物资及相关宣传物料;(5)活动结束后,甲方必须提供各种宣传物料使用情况给乙方备案。(6)活动结束后,甲方应提供活动过程中的各种宣传照片文字等材料反馈用于乙方公司备案。2、乙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队(1)乙方有权过问甲方的活动的进度,甲方必须如实反映;(2)乙方有权督促甲方按时完成各项宣传工作;(3)乙方有权检查甲方各种宣传物料落实情况并提出意见,修改方案需经双方协商后决定;(4)乙方应按协议准时交付甲方宣传所需的物品(如宣传单、礼品等)。(四)物资支付方式支付方式:邮寄(五)附则1、本协议的合作时间为9月13日至9月15日,2、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有因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在双方之间可能产生的一切争论、异议和纠纷均双方可协商解决;3、本协议共两页,签字时协议为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由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处备案。三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后生效。甲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队乙方:洛施花舍旗下代理商签约代表(甲方):签约代表(乙方):签字日期:签字日期:年年月月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