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16.03.03 2016.03.03 新政办(2016)17号 教育其他规定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乡学院和新乡卫校整合发展工作的通知 新政办(2016)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乡学院办好医学高等教育的通知》(新政文〔2015〕111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49号、79号)要求,为顺利推进两校整合,现将有关情况通知: 一、工作原则
(一)紧密围绕新乡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大健康战略目标,努力满足人民对健康、优质医疗资源与服务的高层次需求,促进新乡市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发展。
(二)充分发挥新乡学院和卫校各自优势,科学规划,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新乡学院建设高水平综合应用类大学。 二、编制和人员管理
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卫校编制和现有在职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报告,将卫校人员(含附属医院)整体划转并入新乡学院,所需编制从卫校现有编制总量内调整。该项工作在2016年5月底前完成。 三、管理模式
两校合并后,由新乡学院统一负责,成立新乡学院医学院等相关院系,申办医学类高等教育。新乡卫生学
校牌子继续保留,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继续组织实施中职招生和教学等工作,中职学生毕业颁发新乡卫生学校毕业证。 四、资产处置
(一)由市审计局负责,对卫校资产进行全面审计,出据审计报告,明晰资产和债权、债务,并附资产权属的相关材料。该项工作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
(二)新乡学院、新乡卫校按照《新乡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新乡市人民政府第35号令)及《新乡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新财办资〔2008〕1号)文件相关要求办理资产合并处置手续。该项工作在2016年7月底前完成。
(三)新乡卫校现有的4块土地交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四)由市国土局、规划局负责,提出卫校四个老校区的土地规划、置换方案,报市规划委、土管委审批,调整土地使用性质、制定规划条件。土地变现收入上交市财政,专项用于新校区建设。该项工作在新校区一期工程完工前完成。 五、新校区建设
选址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用地规模392亩,建筑面积10.14万平方米。拟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教学楼、宿舍楼和食堂三部分,建筑面积5.45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2亿元,建设期为2016年—2018年。二期工程根据招生状况择机进行。
一期建设资金来源:新乡卫生学校现有建设资金(500万元)、每年节余资金和4块土地(89.88亩)置换资金全部上缴市财政。由市财政分3年(2016年—2018年)安排财政资金2亿元用于新校区建设。 新校区建设由新乡投资集团负责,采购资金据实列入财政预算,分3年支付。 六、专业规划和学科建设
新乡学院要尽快向省卫计委和教育厅递交护理、助产两个专业的申报材料,争取2016年通过医学专业审批,2017年开始招录新生。
新乡学院举办高等医学教育,要本着与新乡医学院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理念,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着力服务新乡大健康产业,成立医学院,重点发展护理学、营养学、中医学、药学等专科专业,并设置相应学院。 七、干部管理
由市委组织部核定市卫校科级以上干部职数和职级,按核定结果划转并入新乡学院。并入学院后按同级同职享受同等待遇。未在组织部门备案的不予核定。以上工作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 八、经费保障
(一)市财政局负责新乡学院、新乡卫生学校财务整合,两校财政账户合并,该项工作在2016年7月底前
完成。
(二)两校账户合并后,市财政局根据新乡学院、新乡卫校在校生总数分别按本(专)科和中职生均经费标准拔付经费。
(三)新乡学院设立医学专业后,鉴于专业经费投入较大,市财政根据学校经费情况进行适当补助。 九、附属医院
根据高等医学类专业建设的基本要求,确定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作为新乡学院附属医院(松散型)。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密切配合。成立新乡卫生学校整合到新乡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尚进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瑞霞市政府副市长 XXX市政府副市长 刘兴友新乡学院校长
成员:市委组织部、市政府督查室、市卫计委、教育局、新乡学院、发改委、人社局、编办、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委、财政局、经开区、新乡投资集团、新乡卫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乡学院,办公室主任由新乡学院副校长杨士斌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何光亮、新乡卫校校长王莉兼任。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抽调专人解决处理相关事项。原则上在2016年上半年完成所有任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市政府督查室要依据部门分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进度顺利实施。
(二)严肃工作纪律。新乡学院、新乡卫校和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一切工作都要从有利于新乡学院发展、有利于卫校的划转并入、有利于保持稳定出发,加快工作进度,加快融入融合,确保整合工作顺利进行。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卫校冻结一切干部人事变动和资产变更,如新乡卫校根据教学需要确需招聘教师,上报市编办批准后方可执行。严禁转移、隐匿、瓜分资产等现象,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三)确保大局稳定。整体划转并入过程中,新乡学院与新乡卫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实施顺利、维护大局稳定。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 ——结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