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3政府的产业规制
第七课
麻省理工学院&剑桥大学
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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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产品垄断厂商
规制实践-电力事业 规制费率水平 费率结构 高峰负荷定价
电力市场放松规制
自然垄断
l 当C(λQ)<λC(Q)时,产出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相互作用。 l 规模经济与范围不经济结合可能使多产品垄断无效率。
l 同样的,当C(Q1,Q2) l 因此,范围经济的证据表明电力产业输电和发电的整合(传统的电力事业是 垄断产业)可能不合理。 规制实践 l 电力公司改变费率(或受规制的费率结构)要得到规制制定者的批准。 l 如果电力公司想提高费率(理由是成本的增加,例如,由于通货膨胀),要 在州公共事业委员会(PUC)举行费率听证会。 l 如果回报率过高,则消费者和委员会可能举行听证会来决定降低费率(由于 成本的下降,效率提高等)。 l 联邦能源规制委员会(FERC)参与规制州际输电和制定国家政策。 公正合理的费率 l 许可的收益(R)=费用(E)+公正的回报率。 l 公正回报=许可的资本成本(S)* 规制的资产基础(或基础费用)(RB) l 两个问题: -费率水平(也就是许可的收益) -费率结构(例如,允许达到费用水平的价格歧视) 费率水平 l R=E+s*RB l E:公司呈报受规制交易的详细财务报表。 l 有时候,过多的费用不被允许。例如,CA核电站,仅仅20%的成本是允许 的(公司本来可以采用花费较少的其它技术)。 l RB:通常指初始的资本成本。 l S:在费率听证会和先例中确立。(10.5%) 基础费用 l 运用不同的方法计算基础费用是可能的: l 初始成本,因为当前成本不能反映长期边际成本(LRMC),在通货膨胀时期 评估初始成本存在疑问,这将会激过度消费。 l 替代成本:当前相等的资产价值。 l 公正价值成本:以上成本的加权价值。 l 市场价值:反映了过去的规制决定,和产者希望设定上升的费率。 回报率 l 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普通股+平均债券成本) l 我们可以观察到债券的收益率,但是普通股的收益率=? l 股票的价格(P)反映了股息流的净现值(NPV),利息(r)是股权资本的 成本。 l 如果在一段时间内股息以某比率增加,得到: P= D1D(1+r) +1+… (1+r)(1+r)2D1 r−gD1 +g P P= r= 回报率规制的问题(RoR) l 风险原因不清楚,有过度投资和不追求成本降低的动机。 l 实践中,如果公司想提高价格,通常会提出费率诉讼,因此产生规制时滞。 l 无效率存在: -产量无效率 -输入选择无效率 -输入数量的X-无效率 -公用事业生产力增长的加班费低 l 但是,赞同更好的激励规制的激励类型是不明确的。 阿弗奇-约翰逊(A-J)效应 l 1962年,阿弗奇和约翰逊指出收益率规制(RoR)刺激厂商投入过多的资本。 l 厂商选择一定数量的资本,K, Q=f(K) l R(q)=R(f(K)) l 成本=rk,其它支出=0 l 利润=R(f(K))-rK l 实行收益率规制:II=(s-r)K A-J效应 RoR的选择 l 浮动回报率方法(sliding scale plan),允许在消费者和所有者之间分担风险 和分享报酬。 l r*,目标收益率 l rt,初始价格收益 l ra,实际收益率 l 当h在[0,1]取值时,ra=rt+(r*-rt) l h=1时实行收益率规制,h=0时实行固定价格规制 l 0< h <1时,包含风险分担。 收益率规制的选择 l 标尺规制(yardstick regulation)(施莱佛Shleifer,1985年) -制定的价格等于同类可比较公用事业的平均成本。 -问题在于很难寻找这类公用事业,例如,地方配电公司。 l 价格上限(price cap)规制 -CPI-X公式(CPI消费价格指数,X生产率或效率因子),企业根据通货膨胀率减去一定的生产能力调整来提高价格 -通常在一段时间内公式是不变的(规制时滞) -设置X时通常包含一定的评估未来生产力收益范围的成本基准形式。 价格上限和回报率规制的证据 l 与传统回报率规制方案相比,价格上限似乎能鼓励更快的成本下降速度。 l 欧洲、南美和澳大利亚的规制者通常选择价格上限规制,使成本急剧下降。 l 许多美国规制者(包括马萨诸塞州)认可价格上限规制的优越性,鼓励公司 采用以费率确定制度为基础的绩效标准或者在费率回顾时采取简单价格上限方法。 l 但是过去的几年中,由于通货膨胀率低,电力公司很少提出升高费率的费用 诉讼。 费率结构 l l l l l l l 在不同阶层的消费者集团和产品中的价格应该怎样变化。 这是一个关于垄断固定成本应该补偿的基本问题。 运用完全的分配成本定价法(FDC)。 例如: CX=700+20X,CY=600+20Y,CXY=1050+20X+20Y 共同产品更可取。固定成本应如何分配? 拉姆齐定价是合意的。 费率结构 l 成本分配比例为75:25,即把成本的75%分配给产品x和25%分配给产品y。 因此,FDC平均成本是: ACX= (1050*0.25)(1050*0.75) +20; ACY=+20 yx l 在每个市场,PX=100-x,PY=60-0.5y,P=AC l PX=31.5,x=68.5,PY=23.6,y=72.8 l 但是拉姆齐价格(效益价格)为,x=y=70,PX=30,PY=25(通过对等产 出和打成平手来解决)。 l 确定每单位价格为20,确定的固定费用正好补偿固定成本时,两段式定价是 可行的。 费率结构 l 非法歧视是指一个集团补助另一个集团的行为。 l 凸显单一平均成本(SAAC)检验:分别计算产品x或y的平均成本,每种 产品价格应低于平均成本,否则消费者将不会选择这种产品(免补助检验)。 l 平均增量成本(AIC)检验:产品x和y合并生产的成本减去只生产产品y的 成本即x的增量成本。x的价格必须高于或等于这个成本(与SAAC一样)。 高峰负荷定价 l 电力储存成本高,需求根据时,日,季节变化。周期之间的成本是相互独立的。 l 有效的解决方法是实施高峰负荷定价(19世纪40年代,法国国家电力公司(EdF)首 先提出)。 l 但是仅在1978年,国会才要求公共事业委员会(PUCs)支持高峰负荷定价。 高峰负荷定价:移动高峰 是否实行规制的区别? l 一段时间内很难检验有无规制的区别,但是在20世纪20年代证据显示实行 规制的美国各州电力费率明显低于没有规制的州。 l 20世纪70年代,证据显示规制费率明显低于垄断水平(低30%)。 l 德姆塞茨(1968年)认为规制没有必要,因为电力事业预先进行拍卖形成垄 断(例如,类似国防合同)。这使随后的价格规制没有必要。 放松电力市场规制 l 保罗·杰斯科(Paul Joskow,1997年)指出美国电力价格最高的那些州放松 规制的意愿最强烈(例如加利福利亚州,和马萨诸塞州)。 l 如果未来利润的净现值(NPV)能被保证,这些公司将同意放松规制。向竞 争性发电的过渡揭露了过去的低回报投资(bad investment)和所谓的搁浅成本(stranded costs),如果竞争性发电市场上价格下降以上两项将无法弥补。但可以通过竞争过渡期要价(competitive transition charges)来补偿。 l 通过一个保证不刺激消费者转向竞争厂商的机制,这些费用在某个时刻从居 民那里得到补偿。 l 在马萨诸塞州,竞争过渡期要价制度持续到2004年。 l 从1998年开始实行竞争过渡期要价后,在马萨诸塞州仅有3%居民消费者改 变了供电商。但在英国可比较的数据是30%。 MA电力市场解除规制后居民帐单样本 结论 l 电力输送和电力分配继续实行经济规制(和电力费用及测量)。 l 美国许多州都已经放松对发电市场的规制,但是至今并没使居民消费者电费 降低。 l 价格上限规制在理论上和经验上优于传统回报率规制。 l 固定成本其经济上的有效补偿通常包括不同消费者之间‘不公正’的支付分 配。因为这个原因有效定价结构难于执行。 下一课 l 特许经营权竞标 l 阅读VVH第十三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