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1、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和光脚作业,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2、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登高(2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应穿防滑鞋。 3、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机具,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电焊作业应前应办理好动火审批手续,严禁非电焊工进行电焊作业。 4、施工中使用的电动工具及电气设备,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临时用电接设应由专业电工完成,严禁作业人员擅自接电使用。 5、施工作业时,严禁上下交叉作业,作业人员首先观察上面或下面是否有其他操作人员,确保安全后,方可操作。 6、安装施工作业过程使用的配件不得散放在脚手板上,应使用工具桶进行装用,以避免坠落伤人。石材开槽、打磨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戴好防尘口罩及护目镜。 7、搬运石材工具必须牢固、要拿稳放牢,防止滑落伤人。脚手架上严禁堆放石材,严格控制脚手架的施工荷载,应做到随用随上。 8、手持电动工具要经常线路绝缘情况,不得使用电源线及外壳破损的电动工具。电源线不得直接架放在脚手架上。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并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9、作业过程中严禁擅自拆除脚手架连墙、脚手板等,如果应影响施工,应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在采取补强措施后,方可拆除,待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恢复。 10、加工石材或切槽时切割机应对准墙或在前面用木板挡住,禁止对准有人的地方加工,防止切割片飞出伤人,破损的切割片禁止使用。 11、吊转石材时,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具,捆绑牢固,不得超重。施工作业人员在贴(挂)较重石材时必须多人配合作业,并有防止石材坠落的措施。 12、石材钻孔和切槽应在固定的机架上并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操作,操作时必须戴防护眼镜。施工过程中防止粉尘污染应采取相应的防护。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13、施工作业中,做好成品保护,堆放石材要整齐牢固,选好堆放位置,避免来回搬运及雨淋,石材堆放要75度立着堆放,下面用木方固定,石材要光面对光面放置。 14、在外架等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年龄在45岁以下且具备职业安全操作技能的工人,凡患有高血压、贫血病、心脏病及酒后等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一律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15、施工结束时,对施工区域作业遗留的施工材料、垃圾统一入库和清理出施工现场。大风、大雨等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作业。 交底人: 日期: 年 月 日
被交底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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