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时间:2014年3月20日 处理时间:2014年4月14日 班 九(4) 违纪 学生 邹梅 处理老师 张金勇 洪英 备注 级 事情经过:2014年3月20日中午,九(4)班邹梅同学在学校经查: 综合楼三楼到楼顶的楼梯处与初三某女生有过分亲昵的行为。 情况属实。 学生态度: 签字: 班主任意见: 签字: 家长意见:(严重者通知家长) 签字: 学校意见: 邹梅同学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学生守则》和校规校纪,给自己、她人和学校造成严重影响。根据《自贡市沿滩区瓦市中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特给予邹梅留校察看一期的处分决定。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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