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案例精选
一、购房者与售房者纠纷案例
1、安徽省阜阳市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阜民二初字第0000000号
原告王XX与被告李XX当事人,购房纠纷一案。王XX诉称,原、被告双方在2008年6月25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将建有一套住房卖给原告,原告支付款项,合同约定若被告未能按时将房屋交付原告,每拖延15天每平方米收取违约金100元。但被告未能按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原告,原告依法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争议,根据合同约定,若被告未能按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原告,每拖延15天每平方米收取违约金100元,本案中被告延迟交付原告房屋达2个月,累计需支付违约金40000元,应由被告赔偿原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李XX支付原告王XX违约金40000元。
2、山东省滨州市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滨民初字第0000000号
原告王XX与被告王XX当事人,购房纠纷一案。王XX购买被告提供的一套房屋,后发现:1)房屋违反了国家规定,不符合国家的建设标准;2)被告未就原告购买该房屋申请的按揭贷款给予有效的帮助;3)被告销售该房屋时未告知原告墙体有渗水现象。王XX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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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被告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被告拒不接受。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其他条款,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原告购买被告提供的房屋,发现该房屋违反了国家规定,不符合国家的建设标准,且被告未就原告购买该房屋申请的按揭贷款给予有效的帮助,可视为被告违反了约定,故应让原告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王XX赔偿原告王XX违约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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