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
合同号:YQJ 承包人:巢湖市路桥公司 编号: 受检单位 检查单位 巢湖市路桥公司 塔江路裕溪河大桥工程项目部 振非监理公司 塔江路裕溪河大桥工程监理办 检查时间 检查人 在专项安全检查(巡查、抽查)时发现下列现象存在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需进行整改: 1、施工现场的立柱已经完成,但17#~22#的所有基坑均没有防护措施,有的已经完全损坏,形同虚设; 2、在变压器附近一个面积约为30m*20m的大基坑,未作任何安全防护,且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牌。此处,是通往施工现场的必经之路,人流量大,车辆多,从路边到基坑的落差约3m,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处理意见: 你部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 1、 要求施工单位在本月底,必须完善所有桩基基坑的防护,不得有误,若不进行回填,就必须设置防护,且要加设安全标志牌; 2、 对变压器附近的大基坑,必须在接到此通知后,立即进行安全防护设置,对于路边,要设置竹笆护栏或具有支挡作用的护栏,加设安全标志或警示牌; 对现场的基坑防护,不可以掉以轻心,要定期进行检查,及时维修和完善。 承包人签收: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