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公司关键岗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培养人才、防范风险,实现关键岗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关键岗位指在企业经营、管理、技术、生产等方面对公司生存发展起重要作用,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密切相关,承担起重要工作责任,掌握企业发展所需的关键技能,并且在一定时期内难以通过企业内部人员置换和市场外部人才供给所替代的一系列重要岗位的总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子公司除质量、安全关键岗位的所有岗位。质量、安全关键岗位的管理参照《质量、安全关键岗位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关键岗位的确定 第四条 组织机构 (一)设立关键岗位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关键岗位管理工作。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人力资源部 成员:各业务部门领导 (二)关键岗位管理委员会承担以下责任: 1、讨论修改、审核、审批公司关键岗位管理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 2、监督和指导公司关键岗位管理系统运行,指导、监督关键岗位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对关键岗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重大活动进行决策;
3、组织各个业务部门评审关键岗位并下发关键岗位清单。 4、根据工作需要,如有新增关键岗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更
欢迎阅读
新关键岗位清单.
(三)各业务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1、配合关键岗位管理委员会确定本部门关键岗位名称,提出并确定关键岗位职责、岗位标准、任职条件。
2、按照《公司关键岗位管理办法》,对拟聘用的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对在岗的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提出考核意见报人力资源部。 3、根据公司关键岗位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相关培训需求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将其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适时培训需求,报培训中心和人力资源部。 4、按照经批准的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将相关培训记录及时归档。 第五条 关键岗位识别 (一)由关键岗位管理委员会组织各个业务部门评审关键岗位,每两年进行一次。根据岗位在核心流程中承担的角色和为公司目标实现所起的作用来识别。关键岗位应该是在核心流程中承担的角色是不可替代的,对公司战略目标实现所起的作用是较大的岗位。评分标准见下表: 在核心流程中承担的角色 工作结果的影响是全公司性、长远的,不可替代的 分值 4 为公司目标实现所起的作用 该岗位对公司目标实现负直接责任;公司目标会分解到该岗位,且占比很大 工作结果对全公司或本部门产生直接的、普遍的影响,是难以替代的 工作结果对全公司或本部门产生直接的、局部的影响,具有可替2 3 该岗位对公司目标实现负间接但重要的责任;公司目标会分解到该岗位,且占比较大 该岗位对公司目标实现负间接且一般的责任;公司目标会分解到该2 3 分值 4
欢迎阅读 代性 工作结果对全公司或本部门产生间接的、局部的影响,具有可替代性 1 岗位,但占比较小 该岗位对公司目标实现负非常间接、无足轻重的责任;公司目标几乎不会分解到该岗位 1 (二)各部门按照评分标准,对部门内的岗位进行评分排序,确定本部门关键岗位,并上报关键岗位管理委员会。原则上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不能超过本部门岗位数的30%,辅助部门关键岗位不能超过本部门岗位数的20%,不足1个岗位的按1个岗位来算。 第三章 从业人员选拔程序 第六条 从事关键岗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满足岗位对身体的要求; (三)具有相应的知识、学历、资质、经验和能力。 第七条 关键岗位从业人员选拔程序分为各单位推荐、人力资源部审查、关键岗位管理委员会审批等阶段。 (一)各单位推荐 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说明书,通过调研及日常工作了解,在符合资格条件的人中选拔推荐,填写《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推荐表》,并发至人力资源部。 (二)人力资源部审查 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按照选拔条件进行审查。
(三)关键岗位管理委员会审批
关键岗位管理委员会根据各单位推荐人员的材料,结合人力资源部审查意见,进行综合评审,给出审批意见。
欢迎阅读
(四)各用人单位根据关键岗位的任职资格等相关要求组织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不少于16课时的岗位业务培训并进行考核评价。考核通过的人员才允许上岗。
第八条 从事关键岗位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积极参加关键岗位教育和培训; (二)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章 资质与培训规定 第九条 各用人单位根据关键岗位的任职资格等相关要求组织对现有关键岗位作业人员进行岗位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8课时。 第十条 用人单位对在岗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岗,经培训后仍不胜任的,提请关键岗位管理委员会取消其上岗资格,保证选用合格的人员从事关键岗位。 第五章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 为保证关键岗位的有效性,关键岗位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变动。 第十二条 关键岗位管理委员会每两年组织对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进行审核并下发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名单。 第十三条 关键岗位日常考核 关键岗位日常考核纳入员工考核体系,严格按照《员工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关键岗位薪酬管理参照《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
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关键岗位人员的具体任职期限及轮岗范围,对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欢迎阅读
第十六条 关键岗位人员调动
关键岗位在职人员需调动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开具调函,调动人员持调函到新单位报到,并据此办理劳动关系和工资转移。
第十七条 关键岗位人员免职和开除
关键岗位人员免职、开除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门审查后,由相应层级领导审批。
第十八条 关键岗位人员离职的,用人单位须自离职人员提出离职之日起,三日内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降职、换岗或免职处理: (一)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三)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四)由于工作安排不周、措施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形象重大损失或完不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 (五)因严重违纪违法被追究责任的; (六)不服从组织对其工作安排的决定,15天内不到岗工作的; (七)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任职务的。 第二十条 各用人单位与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明确规定关键人才在本公司服务期满若干年内,不能到同行业企业任职,或进行其他有可能泄露本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否则构成违约,公司可以依法申诉。竞业禁止协议可以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亦可以独立签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欢迎阅读
附件:《关键岗位清单》
《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推荐表》 《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名单》
欢迎阅读 附件一:
关键岗位清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部门名称 关键岗位名称
欢迎阅读 附件二:
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推荐表
单位 岗位 项目 员工编号 从事本岗位时间 内容 员工姓名 年 月 日 资质情况 用人单位领导签字(章): 年 月 日 培训考核情况 用人单位领导签字(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部 审查意见 部长签字(章): 年 月 日 关键岗位管理委员会 审批意见 组长签字(章): 年 月 日
欢迎阅读 附件三:
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名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部门 岗位名称 姓名 任职起始日期 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确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