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
考研考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温政办机[2012]74号

来源:伴沃教育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12.12.28 2012.12.28 温政办机[2012]74号 国家公务员管理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温政办机〔2012〕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精神卫生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温州市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由仇杨均副市长任组长,叶世强、程锦国为副组长,市综治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残联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卫生局。建立健全三级精神卫生社区服务网络,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工作,对排摸出的疑似对象进行复核确诊,为排摸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个人档案并在知情同意原则下按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常态管理及随访,逐步扩大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社区管理、治疗工作覆盖面,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病例报告制度。

2.市综治办。组织开展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评,使排查工作经常化。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查率和检出患者管理率、轻度滋事率、肇事肇祸率纳入考核内容。推动基层政府成立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协助符合条件的患者

办理精神残疾证、低保证等,切实帮助患者及其家庭解决生活与治疗困难。

3.市发改委。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落实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改建、扩建、新建项目。

4.市教育局。做好儿童和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协助其他各部门开展学生心理卫生工作并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5.市公安局。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管理近半年内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精神疾病患者,定期向卫生部门反馈本系统掌握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信息。加强治安巡逻,对滋事、扰乱秩序的精神疾病患者,要迅速处理,严防发生恶性案件。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应当依法实施强制医疗。

6.市民政局。做好流浪乞讨和三无人员中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需要收治住院的精神疾病患者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有关工作,研究落实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医疗救助政策。

7.市司法局。与卫生部门共同完善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政策,结合监禁及强制性教育改造场所的医疗卫生工作,加强被监禁人群和强制性教育改造人群的精神卫生工作。

8.市财政局。统筹安排预防和处置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工作专项资金,足额落实排摸评估经费;合理安排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改建、扩建、新建资金投入,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落实用于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和庇护照料所需资金。 9.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病情稳定期精神疾病患者的社会保障和劳动保护以及就业安置问题,维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10.市残联。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排摸工作,建立完善工、农疗站和庇护中心等康复机构,加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出院后的康复服务力度,协助民政部门对贫困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救助,维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8日

——结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