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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粮食流通新体制的思考

来源:伴沃教育
构建粮食流通新体制的思考

李 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粮食流通体制架构取向应采取什么模式?对这个问题议论很多。笔者谈谈自己看法。

步实现粮食商品化,经营市场化;以国有粮食企业为主体,以多渠道为补充;掌握粮源,尊重价值规律,管严批发,放活零售;建立根据我国的国情粮情实际,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应该是:

(一)稳定。这是压例一切的大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应服务于这个大局。稳定粮食市场,从而安定民心,稳定社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这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总目标。

(二)平衡。要达到“稳定”的总目标,关键是实现“两个平衡”,即国家粮食供需总量平衡和地区平衡。没有平衡,稳定就无从谈起。所谓平衡,是指粮食供需之间的动态平衡。粮食主产区应是在完成国家安排调销任务下的平衡;销区、缺粮区要努力提高自给率,但并不是都要求自己平衡,更不是要求自给自足。应根据全国形成的经济区域,充分利用各自的农作物及其经济作物的生产优势,加强区域间的协作,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实现高产、优质、高效农业。

(三)发展。发展粮食生产是求得平衡的基础。确保我国粮食基本平衡的关键:一是保证粮田面积,要用经济的、法制的、行政的手段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全国临界线的水平(16.5亿亩);二是抓好适宜发展粮食生产的主产区,建立高产稳产的商品粮基地;三是增加投入,开发土地资源丰富、潜力大、有发展前途的新产区;四是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增加总产。一个拥有12亿人口的大国,解决粮食问题,只能立足国内,自力更生,求得供求基本平衡,而决不能依赖于从外国进口来解决。这是我国粮食工作的基本出发点。为实现上述基本目标,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具体模式设想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逐

能应付突发事件、稳定粮食市场的粮食储备体系和风险基金制度的流通新格局。

(一)健全掌握粮源机制。掌握粮源是加强宏观调控,保证粮食供应的物质基础。一是管住定购。在正常年景下,国家定购任务必须保证完成。要强调这是国家的任务,政府的职责,农民的义务,使国家能掌握到必要的粮源。但制定定购粮价时,必须尊重价格规律,承认地区差价、季节差价、品种差价、质量差价,要给生产者合理补偿,才能调动生产积极性。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省与省之间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技术水平以及发展状况的不同,粮食生产成本也就有差异。因此,在制订定购粮收购价时,不应全国一刀切。建议采取分级掌握的原则,中央掌握幅度价,各省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提出指导价,具体收购价由县级粮食主管部门与物价部门商定,报县级政府批准执行。对粮食收购价的确定,必须兼顾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三者的利益。保护生产者利益是完全必要的,同时也必须使经营者能够购得进、销得出,保本微利,否则,经营者就会亏损,出现新的挂帐,甚至丧失经营能力,反而对生产者、消费者不利。二是抓好议购。对农民完成定购任务后的多余粮食应尽量收购起来,以达到掌握住70~80%的商品粮源,价格随行就市,按质论价。调销粮只保数量,价格双方协商。三是与生产者联合。粮食部门从单纯收购转为与生产相结合,探索与农民联合,走贸、工、农相结合,产、供、销一体化的路子。

(二)粮食销售,实行管严批发,放活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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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格放开。粮食批发是粮食流通的枢纽,谁掌握批发,谁就掌握了经营主动权。国有粮食部门是政府宏观调控粮食的具体执行者,因此,粮食批发主要应掌握在国有粮食企业手中,零售则多渠道经营。销售价格可以放开,因为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居民的收入有很大提高,支付口粮的费用在总收入中只占很少一部分,就算口粮价高一点对生活影响也不大,居民是能够接受的,不必搞保护价,以免增加财政补贴,扩大城乡之间矛盾。至于对少数特困户,可通过民政渠道给予救应在粮食风险基金内列支。风险基金规模,按

不低于当地一个月粮食销售量的本金为宜。

(五)加强粮食流通设施建设。为了发展全国统一的粮食市场体系,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各级粮食批发市场。除了国家掌握的大型粮食批发中心外,省级亦应有自己的粮食批发中心,市(地)级要有粮食批发市场,县级有粮食集贸市场,以形成全国的粮食流通网络。国家要制订粮食市场法规,规范交易行为,引导企业进场交易,消除地区之间的封锁,促进粮食的正常流通。

济解决。政府可加强对价格的管理,采取购销差率、批零差率的办法进行调控、监督。这样有利于逐步实现粮食商品化,经营市场化。

(三)建立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充分发挥国家对粮食宏观调控的作用。建立储备体系是应付突发事件、稳定粮食市场的重要手段。要建立四级(国家、省、市、县)储备制度,但应以国家、省级储备为主;地方储备应是销区、缺粮区多储,粮产区可以少储,不要一刀切。国家可以通过灵活的储备体系吞吐调节,控制粮食市场。当粮价过低时,可多购多储,粮价过高时,可多抛售,以防止粮价暴涨暴跌,保持粮价的相对稳定。

此外,还应提倡“藏粮于民”。农村农户要逐步实现储半年粮(可由国家粮库代保管),城镇居民也要储1~2个月口粮。这样,纵使有风吹草动,也不至于惊慌失措,减少国家的压力,有利于粮食市场的稳定。

(四)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粮食风险基金要分级建立。基金来源,主要是各级财政拨款,同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开辟基金来源。各级政府要坚持“公共财政”的原则,财政预算要坚持按照《预算法》执行,把财政安排放到公共需要上来,粮食风险基金等公共需要才有保证。粮食风险基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政府制定的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销售最高限价、救灾以及地方储备粮油轮换发生的亏损。至于正常的用于粮食方面的支出,如粮食企业代政府储备粮食的储备费用、行政经费等,应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不24

目前我国粮食储藏手段十分薄弱,与拥有12亿人口的大国很不相称。国家要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建设一批现代化、机械化的大型粮库和大型中转起卸港,以改善我国的储藏条件。省级及大中城市也应根据自己的不同情况建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储藏设施,以便于宏观调控,适时吞吐调节。

(六)深化粮食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粮食企业的现行体制是几十年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须进行改革和调整。但几年来国家对粮食企业的改革偏重于减轻财政补贴,特别是1993年全面放开价格之后,配套政策还未跟上,就取消财政补贴,把企业推向市场,造成企业困难重重,不少企业甚至连生存都成问题。近年来,在“两线运行”改革中,中央和省都有明确的政策,但到下面则很难落实。目前企业还担负着沉重的历史挂帐包袱和大批离退休人员的费用,而且还要承担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这种现象如不改变、企业确实无法承受。因此,必须进行深入改革,按政策规定,应由政府承担责任的(例如历史的政策性亏损挂帐)由政府承担起来,不要推给企业;按规定给企业的政策,应不折不扣地落实,使企业轻装前进,才能更好地把流通搞好,才能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作者单位:广东省肇庆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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