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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关管理制度

来源:伴沃教育


机关干部行为规范

1、工作时间衣冠要整洁,仪容要端庄,语言要文明、行为要稳重。 2、工作以外的时间,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讲操守、重品行,不做与干部身份不符的事,必须慎言慎行,不准向外泄露机密,不准传播小道消息,不准涉足黄、赌、毒,注重维护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3、工作时间必须佩带工作证,禁止工作日午间饮酒。

4、上班时间要严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不准用办公电话闲聊,禁止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精力集中。不准用电话闲聊,禁止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5、下基层要检点。说话办事要讲究原则,一言一行要注意形象。不能口无遮拦、随便许愿,严禁吃、拿、卡、要。

6、部门之间、同事之间要团结协作,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不仅要干好本部门的工作,而且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工作,处处以工作大局为重。

7、公务接待要热情大方,稳重得体,对待群众的来电、来访,做到来有应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服务对象要做到热情接待,文明用语。

8、遵守机关管理制度,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办公秩序、爱护文物、节约用水用电及办公用品,室内不得乱堆乱放,墙上不得乱贴乱挂,桌面东西不得过多过杂,办公用品要随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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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

1、机关实行星期一、三、五集中点名,星期二、四随时通知点名,工作日期间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严禁脱岗、早退等现象。

2、集中点名时机关干部均应到场,无故不参加而又未请假者视为缺勤,点名时未能到场,安排工作结束前到场视为迟到,安排工作结束后到场视为缺勤。

3、开会或出差点名前应告知党政办,会议通知以办公室值班日志电话记录为依据,主管部门直接通知本人会议的,参会人应事先把会议名称、通知单位、办公电话等信息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4、值班以值班日志签到为准,每天上午8:30前为签到时间,夜间值班以19:00点名为准,凡未在规定的时间签到或按时参加值班点名的视为缺勤。

5、集中活动(如周一学习、上山救火、开展义务劳动等)无故不参加者视为缺勤,当日值班人员无故不参加按照有关奖惩规定加倍处罚。

6、每天上午、晚上点名后,由当日带班领导审核出勤情况,填写当日出勤统计表并签字后交党政办统一保存,集中活动情况由带队领导填写活动情况统计表。

7、每月底由镇纪委、党政办负责统计当月考勤情况,在机关进行公示,经镇长签字后转财务部门按有关奖惩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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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销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岗工作,允许请假,请假人必须填写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写明原因和请假时间,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统一保存。

2、请假的类别和期限:因病无法正常上班,可申请病假,一周以上病假,必须出据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盖章)和当月病历证明,所有证明材料复印后与请假条一起报党政办备案;婚假原则上为15天;产假女方为180天,男方可享受10天的照顾假;丧假直系亲属可以请假7天,其他均按事假;事假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3天,私事应尽量安排在节假日,事假超过3天或未能按规定及时销假视为缺勤。

3、批准权限:班子成员必须向、镇长请假,一般同志请假两天由主管领导签批,三天以上(含三天)由或镇长签批。

4、凡未按照批准权限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手续的应事先口头或电话请假,并及时补办手续,送党政办备存。

三、奖惩办法

1、机关干部每缺勤一次,扣除工作性补贴50元,迟到一次扣补贴20元,每月累计缺勤三次(含三次)以上,要在机关干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2、每月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每天扣发工作性补贴50元;全年累计事假30天以上或累计请病假60天以上,取消年终工作奖及评先评优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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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日和值班期间被市效能中心查处出的违规行为,除按照市有关规定处理外,扣发违规人员年终工作奖500元,并在全镇通报批评。

4、年终对无缺勤且全年无事假的机关干部给予一定的考勤奖金,同时安排一周的假期,假期第二年兑现,部门列出休假计划,根据工作情况统一安排。

四、其它规定

1、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加倍予以处罚。

2、大学生村官要严格按照市大学生管理办公室相关规章制度遵照执行,对违反制度的将上报组织部严肃处理。

3、镇纪委、党政办公室要不定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督促好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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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班 制 度

为保证机关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和机关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值班,乡班子成员带班,机关干部分编成组,轮流值班。

2、各组值班人员要按照固定的日期按时值班,上午8:00钟为交接时间。

3、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负责安全保卫、来客来访接待、处理突发事件等事务。

4、值班人员要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妥善处理。

5、值班实行早晚两签到制度,即值班日上午八点和晚上八点两签到,不准代签、乱签,当天签到册由办公室统一检查保存。

6、如值班时出现空档,而导致财物损失的,值班人员负责赔偿,赔偿比例按损失的50%计算,由值班人员分摊,缺岗者加倍处罚。

7、值班期间,由带班班子成员负责检查值班情况,对值班不到岗或无故脱岗人员按考勤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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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制 度

1、每星期一晚上为机关的集中学习时间,学习时间不少于两个小时,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2、机关学习采取“自学为主、集中辅导”的方法组织进行。

3、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党的各项方针、、路线等理论知识或专业知识及法律、法规、制度,旨在增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理论水平,加强干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党的方针,完成各项任务。

4、机关干部的集中学习由机关党支部或办公室组织,每一位机关干部要根据学习的内容写好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

5、机关干部、职工坚持每天不少于一个小时的自学时间,学习内容自行决定。

6、机关的集中学习时间实行两点名制,即开始和结束,开始点名不到,结束点名在场,视为迟到一次,开始点名在场,中途退席,结束点名不到视为缺勤一次。

7、学习时迟到或缺勤与机关考勤制度一致,每月统计一次,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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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制度

为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创造一个优美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保证乡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制度

1、机关卫生实行“划定区域,定岗定责,自觉维护,检查评比”的管理办法。

2、机关卫生及住室卫生坚持勤打扫、勤清理,每天清理一次。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清理,不定期检查。

3、机关院内严禁饲养家禽、家畜、种菜,严禁外部车辆存放。 4、各小院内严禁堆放杂物、垃圾,谁污染,谁清理,谁负责。 5、严禁在机关院内的墙壁上任意张贴标语,不许乱扔果皮纸屑。 6、各个水龙头用后随手关闭。 二、卫生区划分

1、机关院内共划分十个卫生区,分别指定负责人和分包人员。 办公室卫生区 负责人: 财政所卫生区 负责人: 东一卫生区 负责人: 西一卫生区 负责人: 东二卫生区 负责人: 西二卫生区 负责人: 劳动保障所卫生区 负责人: 综治办卫生区 负责人: 计生办卫生区 负责人: 派出所卫生区 负责人:

2、会议室、大会议室及厕所,大门口、过道卫生和花草管理由办公室指定人员负责。

3、食堂、餐厅卫生由炊食员负责。 三、卫生标准

1、各卫生区负责人督促本区内居住人员的卫生管理,住室卫生总的要求是:物品摆放有序,床被叠放整齐,用具干净,玻璃明亮,窗台及办公器具无积灰,室内无垃圾。

2、会议室卫生要求是:每天清扫、擦洗、做到地板干净,桌椅清洁,茶具卫生,物品摆放有序。

3、大会议室卫生坚持每次会后清扫,每星期集中清理两次,要求桌凳 整齐、座椅无灰尘,地面无垃圾,门窗干净,墙壁整洁,若开会需要随时打扫。

4、厕所内要经常保持无积水、无卵虫、无杂物。 5、院内卫生要求是:花木经常修剪,无积水、无垃圾。

6、食堂卫生要做到:服装整洁,食品卫生,炊具经常消毒,物品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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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齐,无垃圾、无积水无杂物、环境优雅。

四、检查、评比

每周检查评比一次。对连续两次被评为“较差卫生区”的卫生区负责人在全体机关干部会上做出书面检查。

财务管理制度

1、机关住房、财务购置及调配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2、每个干部的办公及生活用品配置为一床、一桌、一凳、一瓶、一桶,多余部分应主动退还,不足部分由办公室统一造册登记,报镇长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

3、对机关所有财务予以登记造册,由办公室统一保存,财物丢失、人为损坏由本人负责赔偿或修理,每年年底对各办公室、住室的公共财物检查核对一次。人员调离或住室调整、有关人员应及时办理财产交接手续,否则,不予以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4、对资产自然损坏,使用或保管人员应及时申报,经审核后,由办公室出具修理通知单,持通知单方可进行修理,否则,按损坏赔偿处理。

5、机关财物不得转移出去,更不允许公物私占。 6、会议室财物由通信员负责,伙房财物由炊事员负责。

来客招待制度

一、招待权限及原则

来客招待本着“规范、热情、大方、礼貌、节俭”的原则,机关来客报镇主要领导批准后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

二、招待方法

1、机关来客需要就餐的,由主管领导说明来客单位、带队领导、就餐人员,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

2、由党政办公室依据来客情况和招待标准,开具用餐通知单。 3、机关食堂接到通知单后,严格按标准安排,同时到党政办公室领取烟酒。

4、为方便工作,一般由接待领导陪同就餐,原则上不超过两人。 5、陪客人员既要热情,又不能失态,不得随意提高接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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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机关食堂要于就餐结束后,填写菜单,由陪客领导签字后保存,月底汇总由主管领导签字后,交财务报帐。

7、机关烟酒食品等招待物品必须由镇长签字,严禁乱批乱开。 8、凡有经济收入的部门(计生办、经委)招待费用由本部门负责。经费包干部门的招待费用,由本部门负责解决。

三、招待标准

1、早晚餐每人每餐10元,午餐每人每餐20元(不含烟酒)。 2、来客招待后,陪同人员因故仍需在食堂就餐的,随机关干部统一到机关食堂用餐,不再安排招待。

文 印 制 度

1、、文件必须在机关统一印发。

2、、文件印发前必须有原稿,由主管领导签字后交党政办公室统一编号、核准后交打字员打印,起草人、主管领导核稿后印发。

3、、文件必须按时间顺序编号,不得漏号、重号,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或名义私自发文。印制成的文件或材料要保留四份(包括底稿)一并存档。

4、各部门需打印的其它文件资料或复印材料,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字后,统一由党政办把关并出具打印通知单,方可打印。

5、对于签发、复印、底稿手续不全的,打字员要严格把关拒印。 6、除打字员外严禁私自乱开打印设备,严禁未经党政办公室批准任意打印各种资料。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1、机关食堂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机关食堂要突出为机关人员服务的宗旨,想方设法改善伙食质量。

2、机关食堂每天必须保持地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食品的采购、制作、存放要合乎卫生要求标准,控制传染病源,严防食物中毒。

3、机关食堂每天早上7:00—8:00(冬季7:30—8:30),中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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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2:40,下午6:00—7:00(冬季5:30—6:30)为开饭时间,其余时间不得卖饭。

4、机关食堂每天上午要公布当天食谱,饭菜丰富多样,味美价廉,机关干部要自觉交费就餐。

5、办公室每季度要组织机关人员就食堂服务态度、饭菜质量方面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炊事人员的重要依据。

用 电 制 度

1、机关用电,一般指照明用电,对非机关内用电一律掐掉。

2、机关禁止使用电炉、电暖气、电饭锅及其它高耗能电器,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罚款200元。

3、机关照明原则上一室不超过两个日光灯,当人员离开房间时,应随手关灯,严禁“长明灯”。

4、机关路灯、厕所用灯原则上由各卫生区负责管理,并在天亮前及时关掉,发现损坏,及时报修。

5、机关院内乡直部门用电由本单位负担,及时交纳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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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 政 府 机 关

管 理 制 度

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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