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设计研究院
《考勤管理制度》
为规范企业员工工作行为,提高企业管理素质,完善内部管理工作秩序,根据设计院的实际情况,现制定考勤管理制度,作为对员工工作行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予以颁布。 第一条 考勤管理制度细则
1、公司实行单双休工作制,公司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 夏令时:5月1日至10月3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45 茶歇时间:15:45—16:00 冬令时:11月1日至4月3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30 茶歇时间:15:15—15:30
2、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上下班考勤均以指纹为依据,如有意外事件,事后向办公室考勤人员说明情况并登记未打卡表单备案.
3、原则上,员工每天到公司必须打卡,事先未经批准外出办事或临时有事请假的,事后请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迟到”或“旷工\"论处。
4、由办公室负责员工每月考勤统计,作为发放员工当月薪资和全勤奖的依据。正式录用员工享有全勤奖,每月150元,
无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者可享有此奖励。(考勤以电脑指纹为准)
5、迟到、早退、旷工
(1)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为上午9:00,晚于9点上班者,2次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晚于9:10分以后时间到岗者,均属“迟到\".夏令时早于17:30分离岗者,属“早退”;冬令时早于17:20分离岗者,属“早退\"。(注:方案组设计师以上岗位(含设计师)上班时间可推迟45分钟,迟到、早退、旷
工按公司规定) (2)迟到、早退一次扣款20元,迟到、早退一个小时以上者,视为半天事假;一个月内迟到、早退3次以上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早退5次以上者(包括5次)视为旷工一天。 (3)上、下班忘记打卡者、无故不到岗者(急诊或偶发性以外事故除外),月底一律按旷工处理。
(4)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有严重的迟到现象,不予录用。 (5)若因上班途中发生意外的交通事故、不可抗拒的突发性事件或灾害,经核查无误后,不作为“迟到”、“旷工”论处。 (6)旷工处理方式:按基本工资3倍计算.
6、公司员工如需“调休”、“休假”,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部门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为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7、员工因工作紧急无法事先办理出差报批手续时,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办公室取得联系并备案,返回公司五日内补办出差报批手续.
第二条 请假休假管理规定细则
1、公司以下列日期为规定假日(若有变更时将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指定照常上班的,以加班计算。
(1)国家规定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五·一国际劳动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加班根据情况可调休周一到周五时间。
(2)每星期六、日,加班可以调休周六、周日,特殊情况除外.
2、员工请假
(1)事假:员工本人有私事、要事、急事必须亲自处理者,须办理请假手续:填写《(事假、病假)申请单》报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审批。经批准后,按实际请假时间计扣薪资;未办理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1、事假0.25天(一次性请假1小时不满2小时的,按0。25天计),事假0.5天(一次请假2小时以上不满0.5天的,按0.5天计 ),须经主管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2、事假l-2天(含2天):须经主管审核,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事假累计2天以上,直接报院长审核,院长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3、事假扣除工资计算方式:
错误事!假不超过
1天,扣除工资=当月薪金/24×请假时间,当
月薪金高于2400的按每天100天扣除;
!当月薪金/24×(请假时间○,2事假超过1天,扣除工资=错误+
—1)。
4、事假三个月内累积不超过6天,超过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2)病假:因病需请病假者,凭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经批准后,实际请假时间计扣薪资;
1、病假0。25天(一次性请假1小时不满2小时的,按0.25天计),病假0。5天(一次请假2小时以上不满0.5天的,按0.5天计 ),须经主管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2、病假扣除工资计算方式=事假扣除工资计算方式/2。 病休假:
3、在公司任职1年以下员工,病休假需5天以内者, 发放全额基本工资,5天以上15天以内者,发放50%基本工资;
4、在公司任职1年以上员工:病休假需15天以内者,发放全额基本工资;病休假需15天以上45天以内者,发放70%基本工资;病休假需45天以上者,发放50%基本工资。 5、在公司任职3年以上员工:病休假需30天以下者,发放全额基本工资;病休假30天以上者,发放70%基本工资。 6、病休假时间:须出具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由办公室核对),经办公室审核,院长批示,报办公室备案.(医院证明:1.病历 2。医疗发票及费用清单)
7、因身体不适需去医院就诊或看急诊者,应电话告知本部门,凭挂号凭证或门诊收费收据的复印件,于事后补办病假手续,并报办公室备案,同病休假(1)处理.如没有病假条,则按事假处理.
(3)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属于法定年龄晚婚者,可享受10天婚假,以上婚假均为带薪。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6、父、母、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法定假日); 7、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
8、如发生特殊情况要延迟假期,则按一般事假处理。 [注:1、试用期、实习及重婚员工不享受上述规定之待遇。]
2、婚假以领取的《结婚登记证》为凭,重复享受婚假是弄虚作假的行为(即:在甲单位享受过婚假后,再在乙单位或丙单位享受婚假。),一经核查清楚,则全部按“旷工”论处,并予以行政处罚。
3、婚假10天原则上须整体享受,不得化整为零分割开来使用。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在婚假期间,若因公司工作急需,公司领导可以要求其暂时终止婚假,不足部分择机补上。
(4)产假:
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
假为90天(包括规定假日),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4天带薪孕期检查的假期;男职工配偶分娩可享受7天带薪护理假期,一次休完,遇节假日不顺延;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职工怀孕3个月以上流产或死产的凭医院证明休假15天,休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的70%发放。
4、试用期及实习员工不享受公司产假。
[注:女员工休产假期间工资由社险办提供的生育保险支付,公司不另发工资。] (5)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及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带薪丧假3天(包括规定假日); 2、员工近亲外祖父母、舅舅、舅母、表亲、叔、姨、堂等亲人方面的直系亲属之丧亡可带薪请假1天。
3、如发生特殊情况要延迟假期,应按一般事假处理。往
返路程如在8小时以上,可按实际往返路程时间给予延时。 工龄假:
一年一度的福利休假。全职固定员工以入职日起满1年,第二年享有6天假期;工龄满2年者,第三年享有8天假期;工龄满3年者,第四年拥有假期10天;满4年者,第五年享有假期12天;满5年者,第六年享有假期15天。
休工龄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1、每年由办公室核对员工入职时间及上一年度的考核情况,对符合工作管理规定可以享受休假的员工出具年休单,由员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安排好休假时间.
2、员工休工龄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由上级主管领导指定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代后才能休假。 3、当年假当年清,第二年无效.
4、常驻(30天以上)外地工地人员,项目完成后享有3天调整假期。 请假注意事项
1、公司员工请假须亲自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因急病或突发性事件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除外)。未办妥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2、公司员工请假期满需续延假期但尚未办理批准而不到岗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3、当请假将会直接影响正在进行的工作时,应动员请假申请人推迟请假或缩短假期,视情况择日补上.
4、请假者必须将自己经办的各项事务交待给同一岗位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并有义务及时回复代理者的咨询。
5、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除
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 第三条 加班管理细则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员工加班,若员工因自身原因未能在合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应自觉加班完成。
2、由于设计行业的特殊性,确实因工作需要被安排加班的员工,应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合理安排加班。 (1)加班者须填写加班证明单,加班时间以下班打卡为依据。由部门领导签字,按月统计备查(合理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而造成的加班无须填写加班证明单)。 (2)加班至22:00点者,享受8元餐补。
(3)因工作需要,加班超过晚上11:00,由公司承担出租车费用(以当日打车发票为凭证)。特殊情况另定.
3、由于个人原因未完成工作或不听从安排而造成项目损失的,部门领导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四条 调休
1、加班时间到晚上9点以后,次日上班时间延迟到上午9:30;加班时间到晚上10:30以后,次日上班时间延迟到上午9:45;加班时间到晚上12:00点以后,次日上班时间延迟到上午10:00;加班超过次日2点,可次日下午上班。加班超过次日8点,可调休一天.特殊情况另定。加班时间及第二天考勤时间以指纹打卡为主,没打卡者不算加班。(注:方案组设计师以上岗位(含设计师)上班时间可推迟45分钟,迟到、早退、旷工按公司规定)
2、由于公司原因周六和周日被安排加班(依据加班证明单),可在合理的时间内补休,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过主管签字批准。
第五条 关于劝退与离职
1、员工不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不认真,不能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屡犯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2、因各种原因需辞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呈交辞职报告,并在离职前把个人未完成的工作移交给其他在职人员,事先未说明而擅自离职者扣发工资和奖金。
3、员工在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未给公司带来不良后果和损失的,可以结清个人提成。员工若在离职后对公司造成损失,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金额的处罚;情节严重且给公司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后果,扣除所有奖金外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附则
本制度规定自2010年 月 日起在设计院试行,解释权属设计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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