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伴沃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学校关于任课教师竞聘上岗的暂行规定(标准版本)

学校关于任课教师竞聘上岗的暂行规定(标准版本)

来源:伴沃教育
关于任课教师竞聘上岗的暂行规定

为了在主体班次的教学中引入了竞争及激励机制,切实提高主体班次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任课教师竞聘制度在校内各主体班次中实行(包括研究生班)。 2、遵循“机会均等,择优上岗,质量优先,兼顾培养”的原则,打破教研部及学科界限在全体专兼职教师中择优。

3、竞争上岗的教师应根据形势需要和培训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在每学期结束后教研部组织,待教学体系确定后,由教务处向全体教师公布,竞聘教师可调整一次自己的申报专题。

4、各教研部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位教师所申报的专题进行把关,统一报教务一处汇总,经学术委员会讨论研究后,确定人选,待竞聘教师试讲通过后,方可上岗。

5、竞争上岗条件:竞聘教师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上年度教学评估学员满意度在90分以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ngwoyixia.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