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持 词
王 峰
(2011年7月)
同志们:
受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许刚同志的委托,今天请大家来开一个协调会,主要是研究贯彻省林业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法院、检人民检察联合下发的林公〔2011〕21号文件精神,落实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森林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有关问题等事宜。今天的会议有三项议程,下面逐项进行:
会议第一项:学习林公〔2011〕21号文件精神;
会议进行第二项:请高明同志汇报林业公安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进行第三项:请与会的同志讨论市林业局草拟的此次会议纪要的建议稿。
同志们,刚才大家就贯彻落实省“两厅两院”《关于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森林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了座谈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这对更好地贯彻落实“两厅两院”通知精神,更好地推动我市森林公安工作的开展,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下面,我就有关工作再讲三点意见,供参考。
一、请市委政法委办公室根据刚才大家讨论的意见,对市林业局草拟的会议纪要建议稿,作
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后予以下发,以便各有关单位参照执行。
二、森林公安机关要切实肩负新形势下的职责和任务。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具有武装性质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专门保护森林及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维护国土生态资源和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此次“两厅两院”的文件,进一步赋予和明确了森林公安的职责和任务,希望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森林公安机关工作的领导,支持森林公安机关依法独立办案,同时为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创造有利的条件。
三、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森林公安的工作。当前,我市森林公安建设,存在起步晚、警力少、装备差等现实问题,以前办理刑事案件主要依托地方公安部门。今后,森林公安将可以依法独立办理刑事案件。因此,也必将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政法各部门要从对森林公安机关关心的角度,继续加强对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特别是在涉及执法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仅要给予大力支持,而且还要积极指导,使他们尽快地适应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肩负起应有的责任,为打造绿色阜阳、构建生态阜阳创造有利条件。
另外,今天中午市林业局为表达对大家支持的谢意,安排了工作餐,在 大酒店,请大家尽可能参加。
今天会议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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