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插床工必须熟悉插床性能、构造、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及故障处理方法,必须持有工种操作证。
第2条工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扎紧衣袖,束发戴帽,女工发辫必须挽在工作帽内,禁散发工作。
第3条 工作前按规定向各润滑点加油,开车前检查各种安全防护、保险、电气接地装置和润滑系统是否良好、各手柄位置是否正确,手柄不到位不得开车。先用手盘车观察刀具上、下是否在允许行程之内,然后低速使机床空运行,检查机床运转和各传动部位,检查机床运转声音,确认都正常后方准工作。
第4条 上、落工件要稳妥,尤其是笨重、异形工件要与起重工配合好,并关闭电源,被加工工件质量大于20kg时,应使用起重设备,为了移动方便,可采用专用的吊装夹紧附件,并且只有在机床上装卡可靠后,才可松开吊装用的夹紧附件。
第5条 开车前对好刀具,确定上、下行程,进刀速度、行进方向,加工零件一般不许超出机床的设计要求。
第6条插床的工作台上不许堆积杂物。插床在工作时不许将头或手伸在行程范围内检查尺寸,需要测量时应停车进行。
第7条被夹持在工作台上的工件,必须夹持牢固,垫块稳固、高度合适,刀具要随时紧固,以防刀具脱落,刀具露出长度合适。
第8条更换刀具时,必须关闭机床,防止发生事故。
第9条在插床运行时,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工作中途停止加工工件、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中途停电,都必须停车,切断电源。
第10条在插床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检查,如属电器故障,应由电工处理。
第11条 插床照明必须使用36V(伏)以下安全灯。
第12条 上工件前必须检查工作台有无障碍物,不得在吊起的工件下面进行清理工作。
第13条 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工件没有卡紧时,严禁用力推挡工件,必须停车后再卡紧。发现工件不正时,不许用手锤敲打,须停车找正。
第14条 操作者要避开机床运动部位和金属铁屑飞出方向,清除金属屑禁止嘴吹、手拔。
第15条 卸活时,必须将压板螺丝全部松开,压板全部卸下,大活吊运卸活时,必须检查确无问题时才可指挥吊运。
第16条 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摆放要稳固,对容易滚动的工件要垫稳,地面油污要及时清除,保持工作场地清洁。
第17条 工作完后,应将机床清理干净,工作结束后,手柄、手轮放置空挡,清理,整理好现场并关闭电源。导轨面上应经常保持清洁和良好的润滑。
第18条 机床的保养和修理应在切断电源后才能进行。
第19条 不允许使用压缩空气吹衣服或头发上的尘土及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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