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严格执行安全准入条件,保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安监〔2011〕37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办安监函〔2015〕151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
谢谢观赏
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为“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
第三条 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考核;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安全能力考核、安全知识考试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分为安全能力考核和安全知识考试两部分。安全能力考核和安全知识考试均合格后,方能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能力考核是对申请人与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等资格的审核。安全能力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安全知识考试。
安全知识考试是对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情况的测试。
谢谢观赏
第五条 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从事施工活动。
第二章 考核管理
第六条 考核发证机关建立管理信息系统,用于考核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申请受理、考核审查、知识考试、延期与变更、岗位登记、信息查询等。被考核人员所在的施工企业须登录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实行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信息化管理。
第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申请、证书延期与变更等有关事项由施工企业统一组织申报,考核发证机关不接受个人申请。施工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第八条 申请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的施工企业,应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并上传以下信息:
(一)个人考核申请表(见附件1); (二)企业聘用劳动合同;
(三)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以及申请人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
第九条 安全能力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二)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谢谢观赏
(三)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五)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申请人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六)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第十条 对于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并上传的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申报要求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企业予以补正。未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
第十一条 安全知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组织。知识考试采取闭卷形式,集中考生单人单机进行计算机随机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
第十二条 申请人知识考试合格,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考核发证机关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并颁发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合谢谢观赏
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
第十三条 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后,可申请2次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3年。施工企业应于有效期截止日前5个月内,向考核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有效期满而未申请延期的考核合格证书自动失效。
考核合格证书失效或已经过2次延期的,需重新参加考核。 第十四条 申请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的,由施工企业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并上传以下信息:
(一)个人延期申请表(见附件2);
(二)个人参加企业组织的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材料; (三)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如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报告或者处罚、通报文件等。
第十五条 在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延期:
(一)本人受到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级安全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者通报批评的;
(二)未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 (三)项目负责人年满65周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满60周岁的。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因所在施工企业名称、施工企业资质、个人信息变更、个人工作单位调动等原因需要变更证书信息或注销证书的,由所在企业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提出变更
谢谢观赏
申请和填报上传相关信息,提交相关的证书原件,并提交以下的书面材料:
(一)施工企业名称变更需要变更证书信息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通知书复印件。 (二)施工企业资质变更需要变更证书信息的, 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 2.变更后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个人信息变更需要变更证书信息的, 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 2.变更信息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四)个人工作单位调动需要变更证书信息的, 应提交新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
(五)需注销证书的, 应提交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注销申请表(见附件4)。
(六)遗失需要补办考核合格证书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遗失补办申请表(见附件5); 2.遗失补办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章 证书管理
第十七条 考核合格证书采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统
谢谢观赏
一样式,加盖考核发证机关公章。考核合格证书采用统一的编号规则:自治区简称+水安+管理类别代号+证书颁发年份+证书颁发当年5位流水次序号。
其中,管理类别代号分为A(企业主要负责人)、B(项目负责人)、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
第十八条 因信息变更的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不变,证书编号不变,原证书收回。因遗失补办的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更新,其他信息不变。
第十九条 项目法人应当加强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现场履约考核,及时向考核发证机关通报考核情况。
第二十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岗位登记情况以及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受到其他处罚的信息管理和公开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及时收回考核合格证书: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所在企业发生1起及以上重大、特大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或2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二)项目负责人所在工程项目发生过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
谢谢观赏
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所在工程项目发生过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在投标、施工等各项活动中伪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考核发证机关应注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及考核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水基〔2011〕34号)同时废止。
谢谢观赏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