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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来源:伴沃教育


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各位同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在中国境内劳动所得的公民有义务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结合我公司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 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履行的国家法定义务,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中国公民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有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公民有义务依法纳税。从财政学的角度看,普通公民依法向政府纳税,而政府则利用财政纳税收入提供公共设施和服务,例如提供军队、环保、社保、文化设施、交通建设等,公民得到了这些产品和服务,就有纳税的义务。而作为纳税人有权享受政府用税收提供的服务和公共设施,如医院、教育、社会安全、交通,并有权要求政府积极改善这些条件并提供优质服务。依法纳税既是履行自己义务也是对国家和社会贡献,同时也是个人最好的信用证明。

同时作为规范化发展的公司,员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体现我们员工的一份社会责任感,是一种回报、感恩社会的真实表达。

二、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2011年9月1日调整为3500元,即收入超3500的部分就要交税。

个人所得税=(全部工资-3500-各类保险)*比率-速算扣除数;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假如您扣除各类保险应发的工资为4500元(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可以税前扣除),减去缴纳基数3500元,即您的工资超出起征点1000元,看上图表,对应图中的第一级别(4500元-3500元),那您的税率为3%,即您应交纳个人所得税=(4500-3500)*3%-0=30元。

假如您扣除各类保险应发的工资为7000元(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可以税前扣除),减去缴纳基数3500元,即您的工资超出起征点3500元,看上图表,对应图中的第二级别(7000元-3500元),那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即您应交纳个人所得税=(7000-3500)*10%-105=245元。

综上所述,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从2017年9月1日 起(发放9月份工资开始计算),依法在发放工资时,扣除月工资超过3500元以上员工个人所得税。

浙江嘉兴初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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