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运营的请示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配套设施,也是目前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所产生渗滤液唯一的处理设施,对保证我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正常运行起决定作用。
该站设计规模为××立方米/日,专门用于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工艺为:生物处理+纳滤/反渗透。纳滤/反渗透的浓缩液回喷到填埋场。该处理设施于××年××月开始调试、出水,至今已运行近××年时间,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确保了整个填埋场的正常运行,避免了垃圾渗滤液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但因山口填埋场投入运行以来,服务范围由原设计的××城区增加了××区大部分乡镇和××县、××县、××县,实际处理量增加到了××吨/日左右,超过了原设计的日处理能力××吨/日,产生的渗滤液量也增加了将近1倍,从而导致渗滤液处理站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自××年××月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运行后××个多月以来,该站除了处理填埋场已填埋垃圾持续产生的渗滤液外,还接收处理来自焚烧发电厂的垃圾渗滤液,运行负荷更大,暴露出如下突出问题:
1、水质变化:焚烧厂进场的生活垃圾,通常存放6天后进炉焚烧,期间产生的渗滤液浓度比填埋产生的渗滤液大1-2倍,性质也存在很大区别,所以现有的设施需要增加厌氧工艺才能满足新的要求。但由市财政投资新增厌氧工艺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从项目立项、环评、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到项目最终投产至少需要一到两年时间,从而会影响山口填埋场的正常运行。
2、水量变化:垃圾填埋场多年来超负荷处理垃圾,同时也造成渗滤液设施超负荷运行,因处理能力不足近年来一直靠应急处理来应对风险,××年应急处理费达到××万元,××年应急处理费达到××万元,即使如此现仍
有库存约××万立方米的渗滤液急待处理,调节池一直处于警戒水位,污染风险很大。焚烧发电厂目前每天产生的××多吨渗滤液,也通过管道进入渗滤液处理站,使该站需处理的渗滤液量进一步增大。
3、浓缩液:现有设施的纳滤、反渗透系统产生的浓缩液回灌到填埋库区,造成渗滤液中的各种盐类、难降解有机物不断积累,至今已严重影响了渗滤液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4、技术:随着焚烧厂高浓度渗滤液排入、浓缩液设施投入运行,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技术含量越来越高,需要专业的队伍来运行、维护。山口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现有设备、人员已无法满足现状对专业技术的需要。
5、借鉴:国内已有很多城市的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已委托专业队伍运营,其中也不乏大城市的垃圾场(如××、××、××等)。
因此,特请我委向市政府申请,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专业的第三方进行运行、维护,以确保渗滤液处理站正常运行,从而保证垃圾场(包括焚烧厂)的正常运行。
妥否?请批示。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年××月××日
附件1:招标控制价测算说明
附件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项目招标方案
附件1
招标控制价测算说明
1、区内外部分城市垃圾渗滤液(不含浓缩液)处理费用调查表
序号 1 2 3 4 5 6 城市 ××垃圾填埋场 ××垃圾填埋场 ××垃圾填埋场 ××垃圾填埋场 ××垃圾填埋场 ××垃圾填埋场 运行方式 委托运营 委托运营 委托运营 委托运营 委托运营 委托运营 处理费用(元/立方米) 备注 ×× ×× ×× ×× ×× ×× (包含所有服务成本和委托管理费用) 2、已批复的可研报告中,浓缩液处理费为××元/立方米。(按项目可研报告测算结果,渗滤液处理站每日处理××立方米渗滤液约产生××立方米浓缩液,因此浓缩液折算成渗滤液的处理成本为××元/立方米)
3、经市场询价,目前有4家专业环保公司对本项目报价。处理费用报价分别为××元/立方米、××元/立方米、××元/立方米、××/立方米。
4、根据国内的市场价格和专业环保公司的报价,建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包含浓缩液处理)为:××元/立方米。
附件2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
委托运营项目招标方案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市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 2、招标人:××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3、项目地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内
4、项目规模:设计规模为渗滤液××立方米/日,最大处理能力不小于××立方米/日
5、批复的处理工艺:渗滤液 生化+纳滤+反渗透 浓缩液 高级氧化+MBR膜
6、委托运营费最高限价:××元/立方米(此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工费、水费、电费、药剂费、设施设备添置升级和维护维修费、膜及滤芯更换材料及工费、检测检验费、浓缩液处理费、排污费、利润及税费等全部费用。)
7、项目性质:委托管理运营(负责××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焚烧厂垃圾渗滤液及浓缩液处理工作)。
8、运营期限: ××年
9、质量要求:确保渗滤液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二规定的浓度限值,浓缩液处理后亦达到以上排放要求。
二、招标方式及适用法律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国内注册的,当前正在运营的企业法人单位,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能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相关技术服务;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
本项目初步评审采取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两部分;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满分100分制,价格分××分,技术分××分,商务及基础分××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五、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相关专业专家6人。评标专家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标前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六、招标边界条件
(一)委托运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渗滤液处理站日常的运营管理,并保证渗滤液、浓缩液处理后出水达标排放;
2、渗滤液处理站所有设施设备(包括浓缩液处理设施设备)的操作、耗材更换、添置、升级改造、维修及日常维护保养;
3、渗滤液处理人员的管理; 4、水质分析化验;
5、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的安全环保工作; 6、向招标人提供各阶段的工作台账和总结汇报; 7、配合各级政府、部门和招标人的督查、检查等工作;
8、含水率小于60%的污泥可以进入填埋场填埋,但污泥量超过日处理渗滤液原液量的5%时,超出部分按××元/吨收费。
(二)设计水量及水质
1、设计水量:设计规模为××立方米/日,最大处理能力不小于××立方米/日。
2、设计进水水质:
本项目污水来源主要包含三部分,①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正常填埋(或封场后)产生的垃圾渗滤液约200-400立方米/日,其水质指标见表1;②现有调节池贮存的渗滤液,其水质指标见表2;③垃圾焚烧产生的高浓度渗滤液,约200-400立方米/日,所含污染物的浓度取决于接受垃圾的成分,在设计过程中对其他接受相似成分垃圾的填埋场的有关数据进行分析,根据现有资料,预测这部分的水质见表3。
表1 填埋场渗滤液水质表
进水指标 设计最高浓度 COD (mg/l) 7000 BOD5 (mg/l) 1000 NH3-N (mg/l) 3000 TN (mg/l) 3500 SS (mg/l) 1200 电导率(ms/cm) 21.80 pH 6~9 注:水质指标为2018年8月三次取样实际检测值。
表2 调节池贮存渗滤液水质表
进水指标(mg/l) 设计最高浓度 COD (mg/l) 20000 BOD5 (mg/l) 3000 NH3-N (mg/l) 3000 TN (mg/l) 4000 SS 电导率(mg/l) (ms/cm) 800 30 pH 6~9 注:水质指标为浓缩液项目可研提供数据。
表3 焚烧厂产生渗滤液水质表 单位:mg/L(pH除外)
进水指标(mg/l) 设计最高浓度 COD (mg/l) 90000 BOD5 (mg/l) 20000 NH3-N (mg/l) 3000 TN (mg/l) 3500 SS (mg/l) 3000 电导率(ms/cm) 25.80 pH 6~9 上述水质仅供参考。 3、设计出水水质
根据环评文件要求,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一般地区排放标准(表二),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如下: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控制污染物 色度(稀释倍数) 化学需氧量(CODCr)(mg/L) 生化需氧量(BOD5)(mg/L) 悬浮物(mg/L) 总氮(mg/L) 氨氮(mg/L) 总磷(mg/L) 粪大肠菌群数(个/L) 总汞(mg/L) 总镉(mg/L) 总铬(mg/L) 六价铬(mg/L) 总砷(mg/L) 总铅(mg/L) 排放浓度限值 40 100 30 30 40 25 3 10000 0.001 0.01 0.1 0.05 0.1 0.1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三)考核指标
包括:日实际处理水量、日实际达标尾水排放量、日实际浓缩液处理量、处理效率、尾水不达标频率、尾水水质各指标合格率和单一指标合格率等。
(1)每月处理垃圾渗滤液实际达标尾水排放量不少于××立方米(含××立方米)。
(2)处理效率:根据项目渗滤液原液进水口和尾水排放口安装的计量装置显示结果,当日实际达标尾水排放量不低于当日处理渗滤液原液量的××%(含××%)则视为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
(3)尾水不达标频率:是指当月内尾水出现不合格(包括处理效率不合格、水质单一指标不合格等)的天数,累计不超过3天则视为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
(4)尾水水质各指标合格率:一是指在线自动监测系统中有纳入监测的各项指标合格情况,当日在线自动监测系统中各项监测指标的瞬时值合格率达95%以上(含95%)则视为合格,低于则为不合格;二是指市环保监测部门常规监测或招标人随机抽检中,出现某一指标不合格则视为不合格。
(5)因中标人的原因连续二个月,每月处理垃圾渗滤液达标尾水排放量少于××立方米(不含××立方米),甲方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四)渗滤液实际达标尾水计费量的计算及确认方式 1、实际达标尾水计量方法
根据项目排放口安装的计量装置计算渗滤液处理量,此处理量- 扣罚水量即为实际达标尾水量,是招标人支付中标人运营服务费的依据。
2、委托运行期间,中标人应于次月5日前(法定节假日顺延)将上个月实际渗滤液原液处理量、实际达标尾水排放量、实际浓缩液处理量等报表上报招标人,招标人按下列计算方法核实实际达标尾水计费量,并由招标人、中标人于招标人接收中标人报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上个月渗滤液实际达标尾水计费量予以书面确认。经书面确认的渗滤液实际达标尾水计费量将作为每月计算渗滤液处理费的付费依据。
(1)中标人月处理实际达标尾水排放量小于××立方米(含××立方米)时不付费(甲方原因及批准维修除外);
(2)中标人月处理实际达标尾水排放量大于××立方米(不含××立方
米)小于××立方米(含××立方米)时(甲方原因及批准维修除外),按实际达标尾水排放量×中标价×××付费;
(3)中标人月实际达标尾水排放量的值超过15000立方米,按实际达标尾水排放量×中标价付费;
(4)保底水量:因甲方原因导致每月实际渗滤液提供量小于××立方米时,按××立方米计。
(五)渗滤液处理费结算方式
1、每月渗滤液处理费计算方法:以中标单价乘以每月双方书面确认的实际达标尾水量进行计费。即:每月渗滤液处理费 = 中标单价×月实际达标尾水量×付费系数。
2、支付周期:项目委托运行处理费每个月支付一次,凭有效发票办理付款(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未能及时支付或者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情况除外,且招标人免责)。
(六)责任
中标人应根据调节池中的渗滤液量调整日处理能力,如连续××个月,日平均处理能力小于××立方米,造成的污水满溢而引发的全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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