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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绩效考核办法意见和建议

来源:伴沃教育
关于绩效考核办法意见和建议

问题类别:考核办法整体框架、分组等其他问题

问题内容:继续教育学院作为主要负责学校成人高等教育、自考助学专业等成人学历教育及省级、国家级等各类非学历培训工作的部门,列入院部第三组考核比较合理。但由于工作性质和运行方式的不同,继续教育学院相比其他学院又有其特殊性。学校目前的绩效考核办法对继续教育学院的针对性不强,在各类单项的加分奖励,特别是“突出贡献绩效奖励”中没有直接可以对照的指标,这种情况不利于调动部门积极性和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长远发展。 修订建议:

一、增加“服务社会”单项考核项目

继续教育学院的主要工作如: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考助学专业工作、非学历培训等,都直接具有“服务社会”的性质,而“服务社会”恰恰是高校的四大职责之一,也是学校及校内其他学院应该重点开展的工作。建议学校的绩效考核可增加“服务社会”单项栏目及相应指标,这样不仅符合国家对高等教育的要求,也可以涵盖我部门的大部分工作及其他学院的横向项目和服务、培训类的社会工作,还可以从总体上建立一种“服务社会、提升我校社会影响力及美誉度”的工作机制。

二、将我院的工作纳入“突出贡献绩效奖励”考虑范围 继续教育学院经常会努力争取一些主办级别高、社会影响大的项目,比如承担国家级或省级职教师资培训项目、获批教育部专项建设项目、开展河南省继续教育基地相关工作、开拓自考助学等新的办学项目等,这些工作虽然对于学校的日常教学贡献不大,但对于提高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却有着直接的影响,希望在学校的绩效考评

“突出贡献绩效奖励”中可以增加国家级、省级教育培训项目、国家级、省级专业建设项目等类似项目,以便能够涵盖我部门的重点工作。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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