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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制婚前协议书(5篇)

来源:伴沃教育

共同财产制婚前协议书

  甲方(男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结婚,并希望以协议的形式就双方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等事项进行约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 婚前财产的约定

  1.甲方名下财产:

  (1)房产:.

  (2)存款:.

  (3)股票、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4)债券:.

  (5)其他财产:.

  2.乙方名下财产:

  (1)房产:.

  (2)机动车:.

  (3)存款:.

  (4)其他财产:.

  3.双方对上述各自名下的财产所有权的约定: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财产均是婚前财产,该财产的所有权分别归甲方乙方个人所有.

  (1)双方对上述各自名下财产所产生的投资收益的约定: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婚前财产的收益分别归甲方乙方个人所有.

  (2)其他约定:.

  第二条 婚后所得财产的约定

  1.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名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在婚后所取得的一切收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甲方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三条 债务

  1.甲方婚前债务:房产按揭贷款:总额万元;首付万元;剩余贷款:万元.无其他债务。故甲方婚前债务为万元.甲方婚前债务在甲乙双方结婚后由甲乙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共同还贷。甲方房屋中,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依法分割……

  乙方无婚前债务。

  若婚后发现任何一方在婚前有上述未列明的个人负债的,由负债一方个人承担偿债义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甲乙双方婚后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负债,由双方共同负担。

  3.双方婚后借债应事先协商一致,任何未经双方协商并书面同意的用于非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均为举债方一方债务,由其个人承担偿债责任。

  4.一方单独举债,事后由夫妻另一方追认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5.其他约定:.

  第四条 夫妻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1.归属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1)因日常生活需要而管理或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2.归属一方的个人财产由财产归属一方进行管理和处分。

  3.任何一方不得隐藏和转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有隐藏和转移行为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藏或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

  4.关于夫妻财产管理和处分的其他约定:.

  第五条 日常开支

  1.家庭的日常必需开支(粮油、水电、煤气、固定电话等支出)承担。

  2.重要开支约定:.

  3.关于日常开支的其他约定:.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忠实。

  2.双方不得对对方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虐待和遗弃对方及其他家庭成员。

  3.双方有互相抚养的义务。

  4.一方对己方的父母尽赡养义务,对方应当与给支持。

  5.其他约定:.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成立,自双方办理完毕结婚登记手续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共同财产制婚前协议书

  男方: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男女双方准备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为了预防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在婚前就各自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婚前财产的归属

  1.1婚前男女双方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1.2婚前男女双方以各自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均归各自所有。

  第二条 债权、债务的享有与承担

  2.1婚前各方名下的债权、债务归各方享有与承担;

  2.2婚前因各方名下的投资,不论所得是否用于婚姻生活,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各自承担。

  第三条 其他约定

  3.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对本协议所约定内容产生纠纷的,男女双方应本着夫妻之间应当信任、忠诚、相互理解与关爱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3.2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后生效。

  男方: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女方: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共同财产制婚前协议书

  男方:________________,族,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族,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自愿办理结婚登记,为了避免今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明确双方婚前、婚后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归属,现双方在自愿、平等、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特在婚前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婚前财产的范围

  男方婚前财产如下:

  1、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处的房地产,面积为_____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

  2、银行存款人民币________元;

  3、股票:________________;基金: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权:________________等。

  4、牌号为的牌汽车;

  5、知识产权收益:________________;

  6、债权:________________;

  7、其它财物:________________,共计价值人民币________元。

  女方的婚前财产如下:

  1、坐落于处的房地产,面积为_____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

  2、银行存款人民币________元;

  3、股票:________________;基金: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权:________________等。

  4、牌号为的牌汽车;

  5、知识产权收益:________________;

  6、债权:________________;

  7,、其它财物:________________,共计价值人民币________元。

  二、婚后财产的范围及归属

  1、以上男女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2、婚后男女双方各自收入所得归各自所有;

  3、婚后男女双方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所得,均归各自所有;

  4、不论婚前或婚后,男女双方以各自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均归各自所有;

  5、婚后如因拆迁而分得的房产,女方名下的份额归女方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不得主张分割;前述原因获得的男方名下份额亦归女方所有,男方应在可以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之日起________日内协助女方办理相应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三、债权、债务的享有与承担

  1、不论婚前及婚后,各方名下的债权、债务均归各自享有与承担;

  2、婚前或婚后因各方名下的投资,不论所得是否用于婚姻生活,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各自承担。

  四、其他约定

  1、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冷静而理性,并一致确认上述约定是公平、有效的。

  2、如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效力。

  3、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壹份留存于公证处。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对本协议所约定内容产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本着夫妻之间应当信任、忠诚、相互理解与关爱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男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女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共同财产制婚前协议书

  女方:

  身份证号:

  男方:

  身份证号

  鉴于双方欲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正式登记结婚,实际缔结婚姻关系时间以结婚证载为准,现就部分与结婚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婚前财产

  1.1 婚前财产指结婚婚姻关系缔结前双方即拥有所有权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股票,债权,现金,存款,首饰,车辆,服装,家具,家用电器等。

  1.2 双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存续或消亡改变其性质,不因婚姻存续长短而改变其性质,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3 双方约定,于年月日以前在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因此,双方婚前财产的具体内容均以公证载为准,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未记载于公证书之财产,除有确切的相反证据,均应当推定为婚后财产。

  公证费用双方平均分担,如果一方毁婚,应当承担全部公证费用。

  第二条 婚后财产

  2.1 婚后财产指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所得;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2 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将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双方个人财产。

  2.3 婚后财产所有权的确定,如果没有相反证据,财产所有权有登记的以登记为准,无登记的以占有为准。

  如果任何一方通过盗窃,涂改,抢夺,抢劫,诈骗等方式将应由另一方所有的财产据为己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双方应当在可能的范围内通过公证、公布、告知、在对外签署合同时在条款中注明等方式令尽可能多的公众了解到双方已经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这一事实。

  因某一方债权人不知这一事实而主张对另一方的财产享有权利的,该方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另一方财产损失、精神损失等进行赔偿。

  第三条 财产分割

  3.1 如果出现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离婚,一方或双方死亡),上述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不进行分割,但应当各自取回。

  3.2 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如果出现双方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夫妻共同名义接受馈赠,合资购买住房,共同生活基金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分割,到婚姻解除时还没有分割的,应当依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原则进行分割。

  3.3 分割共有财产的原则是,协商处理。

  无法达成协议的,按份共有的财产按份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平均分割。

  实物可以分割的,实物分割,实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可能造成财产价值损失的,可以折价或变价后分割货币。

  第四条 共同生活

  4.1 双方缔结婚姻后选择地址为的住宅用房为共同生活所在地。

  该住房使用权系购买(租赁)所得,产权所有人为。

  上述住所地如需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就有关事宜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4.2 为维持日常生活开支,双方每月各给付元人民币进入共同生活基金,给付日期为双方各自发薪日(如发薪日不确定或不是每月一次,则为每月1日)。

  该基金由男方(或女方)管理,上述基金用于住所地房租、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宽带上网费、电话费、住所地用餐所需费用以及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共同生活基金支出的费用。

  每月由管理方制作开支明细表,每年由双方共同核算一次,如有赤字,则由双方按每人50%的比例出资补足,如有盈余则由双方平分,并根据盈亏情况协商次年每月给付的金额,但该金额应逐年上升并且不少于上一年实际支出的十二分之一。

  4.3 明细表一式两份每月会签一次,双方各执一份,经会签的明细表视为双方对于生活费的给付和支取均无异议。

  经摧告无合理原因拒绝会签明细表的,视为已经会签。

  4.4 双方承诺,无论婚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会出现无住房或生活困难的情况,因此免除对方的扶助义务并且保证在婚姻存续期间每月按时按数支付约定的共同生活费。

  为保证实现本条款的承诺,双方父母将作为担保人,一旦任何一方出现无住房或生活困难或无力支付共同生活费的情况,该方父母将承担起排除这一情况的义务,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住房,提供经济补助,代为支付共同生活费等措施。

  双方父母应当出具身份证明材料以证明合同双方父母身份并在本协议上签字同意该条 保证条款。

  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五条 子女

  5.1 双方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不生育子女,不领养子女.为此双方应当做好必要的避孕措施,该避孕措施应由双方友好合作共同完成,并由男方承担最终责任.一旦女方意外受孕,男方应当支付女方流产费用,营养费,误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每次合计不少于2万元人民币,但有事实证明该胎儿与男方无血缘关系的除外,并可根据6.2条 追究女方责任。

  5.2 如因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双方可以在法律及允许范围内生育或领养子女。

  该书面协议至少应当对以下事宜进行约定,生育或领养手续费用问题,抚养子女的费用问题,子女监护责任问题,发生离婚时子女抚养权问题,子女姓名确定权问题等。

  第六条 忠实义务

  6.1 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任何时候一方不得背叛对方,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

  如有违犯,按以下办法解决: 1、感情上,由忠诚方决定结束婚姻关系。

  2、经济上,不忠方不能分得家庭共同财产,不忠方个人财产亦归忠诚方所有。

  3、子女抚养,忠诚方有优先决定权。

  家庭暴力参照以上办法解决。

  6.2 对于感情背叛的认定,违犯以下第1款时,理当属背叛。

  违犯第6.2、6.3、6.4款中任何一款,对方有提醒和督促改过的权利,同时违犯的,亦作背叛认定。

  ①与异性发生亲密关系。

  ②与异性关系暧昧。

  ③与异性接触频繁。

  ④与异性接触已造成不良影响,危及家庭稳定。

  6.3 因工作需要的人员往来,朋友交往应公开透明,不得遮遮掩掩,互相隐瞒。

  6.4 双方感情的遗留问题,应具有特殊性,一方的旧情人在非联系不可的情况下,须事前告知对方,对方有知情权,并征得对方同意方可,若违犯视同背叛性质。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可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7.2 本协议如需修改,双方需订立书面协议进行修改。

  7.3 如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起诉。

  7.4 本协议一式6分,男女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男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共同财产制婚前协议书

  男方(姓名):______ ,年龄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女方(姓名):______, 年龄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经自由恋爱相识谈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结为夫妻。为明确双方婚前及婚后财产的归属,债权、债务的享有与承担,以及其他财产性权益归属及责任的承担,以保障婚后生活的和睦相处、恩爱互助,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均无婚前财产。

  二、婚后取得一切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属于共同财产。

  三、双方一旦因婚姻问题产生财产纠纷,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

  四、上述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如有异议,由双方所在地人民依法裁决。

  五、

  男方: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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