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白人主要事迹范文
尹爱华,女,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1月生,山东莱州人。1997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烟台市司法局法律宣传科主任。先后获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省十佳法制宣传工作者”、“市机关党先锋”、“政法标兵”等称号。2017年被省司法厅评为“2016年省司法行政系统人员”。
在平凡的岗位上,尹爱华先生兢兢业业,忠于职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几十年来,她以青春与汗水、智慧与执着、追求与奉献,把烟台普法工作推向了全省前列,成为中国先进的普法工作者。
1、通过创新,积极探索“法国与道德共进”模式
阴艾华深入研究和理解上级的部署精神普及法律,依法管理,结合烟台的实际情况,大胆创新,并创建了一个强大的气氛“重视法律和道德,法律和道德”在全社会建立法国德国讲堂,法国和德国联合促进会,以及法国和德国文化的位置,探索形成了烟台特色的“法德进步”普法新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探索一种新的模式,没有先例可循,也没有案例对比。所有的工作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因为他的普及法律的热情和奉献精神的工作阴艾华同志做了大量细致而有效的工作从前期的深入调查和研究规章制度的起草和印刷,然后各种会议的准备和组织活动。《关于在奉唐市贯彻落实法律道德工作一揽子文件的通知》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忠诚负责,愿意做一个普通的法人
法德共进”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先后推出开发区福康社区、福山两甲庄村等
一大批叫得响、过得硬的“法德共进”典型。烟台“法德共进”模式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媒体纷纷聚焦报道。2015 年,全省普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推广了烟台“法德共进”经验,全省法治文化建设暨“法德共进”经验推进会在烟台召开。2016 年,“法德共进”写入了全省“七五”普法规划。
二、
真抓实干,做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的积极推动者
促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是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尹爱华同志成为烟台市普法讲师团的一员。她积极作为,参与完善讲师团各项机制,明确“六进”的具体方式和内容,为不同普法对象量身制定了普法方式。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学法,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学法日”等制度,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到烟台授课,并在全省率先建成公务员网上普法考试系统。针对农民学法,实施法治教育“六个一”工程,在每个村(社区)建立法治文化一条街,制定一部完善的村规民约,每半年举办一场法治文艺演出,每年开展一次法德模范评选,每个村聘请一名法律顾问,每个家庭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针对青少年学法,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和“三个百”创建活动,建立了法治教育计划、师资、课时、教材、考核、经费“六落实”制度。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工作,组织开展了“七五”普法走基层、法治烟台律师行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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