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辽市教育局文件精神,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民办教育机构或其他非法办学场所任职任教。
6、动员、暗示、诱导、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补课班。
7、以各种理由收受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特长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中心校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
2、取消本年度内评优树先资格,不予晋级,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3、调离原单位。
4、对参加补课的学生,每生罚该班主任50元。
5、停止工作,停发工资,解除聘用合同一年,情节严重的,清除教师队伍。
向阳中心校(章)
承诺人:
20xx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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