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拒收人民币现金危害性认识,不断优化辖区人民币流通环境,根据人民银行安排,在辖区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__】10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xx】18号)、中国人民银行嘉峪关中心支行印发《关于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行持续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活动。
一是继续开展网点宣传,各支行充分利用营业网点优势,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人民币是法定货币,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宣传标语,宣传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全行所有机构网点100%参与。
二是继续借助媒体宣传。利用短信平台、微信等媒介,发布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宣传标语,普及基础金融知识,引导群众自觉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
三是采取进社区、进市场、进学校、进乡村,现场悬挂宣传标语,并对过往的群众分发宣传折页,向广大群众介绍如何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与开户服务类客户签订协议,引导商户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打造依法、便利使用人民币的良好营商环境。
四是提升现金服务质量,网点柜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现金收付服务。
五是开展整治不得拒收人民币永远在路上。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中国人民银行采取多项措施,规范现金管理,提高现金流通效率,保障公众合理、安全、顺畅使用现金。我行仍将结合营销客户、拓展客户活动,持续常态化的做好客户和商户整治拒收人民币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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