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x,x,x族,xx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区xx镇xx村。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xx省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xx省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xx省建安公司钢材款xx元,xx年x月xx日,x),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x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人:,x,xx年xx月xx日,族。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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