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承租方):________
乙方(出租方):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将自有车辆牌照租赁给甲方,车型为:;车牌号为京,现落户公司,现就租赁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期限:壹年(自乙方车辆摇号成功后并与甲方办理过户手续完毕之日起计算)。
二、租赁费用: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一年租赁费用,共计陆仟 元整(500 元/月,12个月共计6000 元整)。
三、租赁期内,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支付并处理,与乙方无关。
四、车辆牌照在承租期间应购买第三方保险(保额50万),因交通事故给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损害的,应由公司和保险公司根据事故处理的有关部门的裁决进行赔偿,与乙方无关。
五、车辆在承租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六、租赁期间内,甲方对租赁车牌照要妥善保管,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转让、转借等。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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